不按常理出牌的北宋知府:遇见他,算你倒霉

2020-09-20 22:33:55 作者: 不按常理出牌

文/林岩

孙沔[miǎn],字元规,越州会稽(今属浙江绍兴)人,生于北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二十三岁的孙沔考中进士,最初任职赵州司理参军,宋仁宗时历任监察御史、陕西转运使等官职。

孙沔任职监察御史的时候,曾上书极力诋毁宰相吕夷简,被贬为庆州知州。

皇佑五年(1053年),孙沔随同狄青平定侬智高叛乱,因功升任枢密副使,后来因“淫纵不法”被免职,宋英宗在位初年,重新起用孙沔出任河中府知府,后转任庆州知府、杭州知府。

治平三年(1066年),孙沔转任延州知府,赴任途中病逝,享年七十一岁。

《宋史》记载:孙沔“跌荡自放,不守士节,然材猛过人。”

意思是:他这个人放纵不拘,不守士人的节操,而才能和凶猛的性格却异于常人。

孙沔出任杭州知府的时候,谏官吴及、御史沈起联名弹劾他“所为不法”,建议朝廷将孙沔贬到寿州。皇帝下诏,命使者前往杭州调查。

使者返回京城向皇帝汇报称:孙沔在杭州为官期间,多行不法,曾喜爱富豪许明收藏的名家郭虔晖画作《鹰图》,许明就是不给他。

孙沔经过调查,得知许明父亲到水仙大王庙祈祷的时候,许明出生,因此取乳名为“大王儿”。

孙沔就凭这这个所谓的“僭越称王”的“证据”,将许明抓捕起来,没收了其收藏的画作《鹰图》,而后给许明面部刺青,发配到外地。

孙沔被免官之后,许明砍断自己一只手臂,求见提点刑狱,官府查明真相后,许明才得以被无罪释放。

孙沔在并州为官期间,私自调遣差役,往来于青州、麟州集市,贩卖“纱、绢、药物”,非法牟利。

孙沔的府衙常常陈列着棍棒,发怒的时候,他会随手抄起来殴打告状的人,还曾剔取盗贼脚跟的足后筋,一刀砍断。

皇帝看过奏章,就将孙沔贬为徙宁国节度副使,一些负责监察的监司因为失职被贬官。

孙沔任职杭州知府的时候,因善于断案而闻名,同时也因残忍而著称于世。

《折狱龟鉴》记载:“孙沔副枢,知杭州。有丐者,左臂无一手,右臂唯两指……”

孙沔以副枢密使身份出任杭州知府的时候,有一天,官府大堂进来两个人,一个是乞丐,左臂没有手掌,是个残疾人。

另一个人是个平民,举着一口铁锅,两人争吵着来到大堂。平民声称乞丐偷窃了自己的铁锅,被自己抓了个现行。

乞丐举起右臂哭泣着说:“这个人诬陷我,我没有手指头,怎么能偷窃铁锅呢?”

孙沔走近一看,乞丐的右臂只残存两根手指头。

孙沔就呵斥平民离开大堂,安抚乞丐一番,把铁锅判给了乞丐,乞丐还忸怩作态,不敢接受,孙沔“再三安慰”,乞丐不知是计,以两只手指捏着锅沿儿,随即熟练地以手臂顶起来,然后像戴帽子一样戴在头上,转身离开大堂。

孙沔命人追上乞丐,带回大堂,将其残存的两个手指也给砍断了。

《折狱龟鉴》的作者郑克感叹道:“丐者盗镬,事极微末,谲得其情,法外刑之,亦何忍哉?此世俗所夸以为严明,而君子不取者也。”

乞丐偷了一口锅,是极为琐碎的小事,以欺诈手段得知详情,私自用刑,砍断乞丐残存的手指,这是何其残忍之事?

这些被世俗所夸耀的所谓“严明”,真正的君子是耻于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