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还有组织结构?带你看看不一样的土匪王国

2020-09-23 18:35:13 作者: 土匪还有组织

如果以土匪的性质来划分,我们可以将土匪分为劫富济贫伸张正义的侠盗(即霍布斯鲍姆所说的社会土匪)、专事掠劫烧杀勒赎的积匪以及兵匪、会匪、教匪、枭匪、烟匪等。

所谓社会土匪,就是梁山英雄式的绿林好汉。是一些被政府视为罪犯的农民歹徒,但他们存在于农民社会之中,并被人们奉为英雄、胜利者、复仇者、为正义而战的斗士,也许甚至被看作是解放的领导人,并且总是受到钦佩、帮助和支持”。民国时期河南的白朗、四川的禄国藩就是这样的人物。

所谓积匪,就是专门从事抢劫、烧杀、绑架勒赎活动的惯匪,他们所到之处,不分青红皂白,不分贫富良莠,洗劫一空,使人民陷于悲惨的境地,这种土匪,民国时代较常见。

所谓兵匪,大多是一些被裁撤或溃败的军队,或是哗变逃跑的士兵,因生活无着而沦为土匪。他们往往表面上是军队,实际上是土匪,或者白天是军队,晚上做土匪。这种土匪的大量出现是在民国初年,特别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

会匪、教匪,就是从事土匪活动的帮会教门成员和组织;枭匪是专门从事私盐贩运活动的匪帮;烟匪则是专门从事鸦片毒品走私贩运的匪帮。土匪还分组织结构?

据有关资料透露,土匪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形式,基本上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小股土匪。一般由一两个头领在地方上拉起杆子,聚集数十人,结拜成为匪帮,在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进行抢劫活动。小股土匪内部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每股拥有一两个匪首,成为头目或杆首,头目以下均为弟兄。小股土匪在聚集成帮之初,一般都要举行结拜仪式,在河南一带称为“孤庄”,与帮会结拜兄弟的仪式相仿。据有关资料记载,土匪“孤庄”(结拜)时供奉的是关云长,除了陈设供烛表馔外,桌上还摆着压上瓤子(子弹)的勃郎宁、自来得手枪,几个人按序分列站立,仪态庄严。

烧香磕头时,他们口里念的咒语是:关爷在上,弟子某某在下,今晚“孤庄”我某兄弟,从此以后,互相扶持,对待众家兄弟,不准有三心二意,如有三心二意,上前线炮打穿心而过,五狗分尸,肝脑涂地。每人磕头时,先烧一炷香,然后燃着表,端端正正地跪在关老爷面前,口里即念此咒语,念毕,朝关老爷磕三个头,仍旧站进原位(见姚文蔚:《匪窟余生记》,《河南文史资料》第24辑)。最后由土匪头目发誓,加念几句咒语,以表示其诚恳和耿直。这种以结拜兄弟组合起来的股匪,主要依靠首领与成员间生死与共的关系连结起来,但匪首大多武艺高强,勇猛善战,能保护部众;匪众则以其忠诚报效头领,并与头领比较熟悉,因而凝聚力比较强。小股土匪,民国时期遍布全国各地,据王汝桂、王赓熙探报,1912年在河南的宝丰、舞阳两县就有30余支(见杜春和:《白朗起义》)。据当时不完全统计,“九一八”事变以前,仅分布在吉林、黑龙江两省几个局部地区的马贼匪队,就有百支以上。小股土匪的名称各地不一,在东北地区称“绺子”,在华北一带称“杆”,在华南地区则有称堂或股的。据陆荣廷报告,民国初年,广西匪势猖獗,恭城灌阳一带,“匪据巢穴,共有八馆,有天胜、龙胜、陆大、明胜、到胜诸名目。每馆百数十名至数百余名不等,并携有快枪刀械,抄掳村庄,捉人勒赎,潜藏村内,此拿彼窜”。

第二类是大股土匪。一股由数个或数十个小股土匪联合组成,共推一势力较大、最有胆识者为大头领,也叫总杆首,亦称当家、掌柜。大头领对内有发号施令生杀予夺之权,对外有代表其所部接洽一切之权,匪众称大头领为大爷,以下之头目依次称二爷、三爷、少爷等。大股土匪,少则拥有数百人,多则拥有数千人以至数万人,在广阔的地域范围进行掠夺活动。这种大股土匪总部与分部的建制,各地不尽一样,联合匪股的多少,则根据形势和战略的需要而定。

据报道,1913年8月白朗起义进入高潮时,他已联合34支各有几百人不等的股匪,总计二三万人(有的报道称5万人)。白朗为大杆首(总杆首),以下白瞎子、宋老年、张起云、张建德、李鸿等34人为分杆首,“其余小者,实难数指”(见杜春和:《白朗起义》)。大股土匪除了总杆和分杆之间有明确的建制外,一般在他们的总部还有核心领导机构,白朗部就由白朗、宋老年等组成领导核心。山东枣庄抱犊崮的孙美瑶集团则建立了一个六人委员会,其分工通常有寨主、二寨主、军师等不同名目。有的土匪核心中设有相、大都督、先锋、当家官、户部尚书、巡查使等职(见陆军部档《北十一》)。此外,在土匪队伍内部,还设有书写公文的文书、掌管财务银行的会计、刺探情报的侦探等职司名目。这种详细的职责分工,1925年研究土匪问题的专家何西亚在《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一书中写道:土匪“山寨自头领为寨主外,并置有参谋数人,号曰军师,亦曰师爷;书记数人,号曰白扇,亦曰牛一;会计数人,掌管全山银行、出纳事项,号曰账架,亦曰水箱;指挥数人,指挥土匪进退战守事宜,号曰炮头……其组织之严密,实堪令人口噤舌咋。”

第三类是土匪军队。即军队化的土匪和土匪化的军队。他们都按照军队的编制组成,设军、师、旅、团、营、连、排,并有参谋、军需、军法、侦探等。其开差、操练、戒严口令等,亦均仿照军队。如山东土匪毛思忠,“其部下积聚一万余人,竟照陆军编制,取名定国军,并设有参谋、军械、执法、秘书、侦察等处”(见《时报》1917年10月2日)。这就是一支军队化的土匪。另据报道,民国初年,四川省许多溃军驻扎各地,充当土匪,他们“有号令,有军服,有教练,有约束,器械精良,营具完备,一如军之布置也”(见陆军部档《北十一》),这就是土匪化的军队。土匪还有行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