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也有“酒吧”?透过“榷酤”制,看宋代酒店与音乐的融合

2020-10-04 11:23:18 作者: 宋代也有“酒

其次,“雇佣性”音乐的生产。顾名思义,就是酒肆花费一定的资金在外雇佣不属于国家政府的乐人在此工作。宋代研究指出,建立在契约关系之上的“人力”“女使”逐渐取代了传统意义上的“贱民”,属于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上产生的“人力买卖”而不是“人口买卖”。

而最为“人力”的乐人,也是“设法卖酒”音乐之路长久不衰的重要支柱之一。其实据载,早在北宋的民俗活动中就已开始雇佣乐人,尤其是在各种大型节日的祭祀仪式之中。

赵升的《朝野类要》中曾记载:今虽有教坊之名,隶属修内司教乐所,然遇大宴等,每差衙前乐权充之。

不足,则又和雇市人。近年衙前乐已无教坊旧人,多是市井岐路之辈。由此可见无论是朝堂还是民间,当时 雇佣乐人的市场都是极其广阔的,因此作为“人力”的乐人不仅社会地位得到了提升,其自身的“演艺”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最后,是“随机性”音乐的生产。这种音乐的生产不同于上面两种,它既不受官府的管辖,也没有契约的约束,具有极大程度上的流动性、自由性和不确定性。这种性质使得它在一定程度上音乐质量相对较低,但也更贴近民众的生活也更具趣味性,是“直属性”和“雇佣性”音乐产生的延伸和发展。

总的来说我们从现在的角度来看,“直属性”音乐的产生,近似于酒吧自身培养的歌手、舞者在就把进行表演,“雇佣性”音乐的产生则是酒吧在外雇佣他人来进行表演,而“随机性”音乐的产生则更近似于一些不请自来的有才艺的人即兴在舞台上进行表演。

三者之间相辅相成,构成了我们现在的酒吧,古时推行“设法卖酒”的酒肆中音乐的多元化生产。

(二)音乐之路上的相辅相成

众所周知,唐诗宋词元曲,宋代的“词”文化最为昌盛。“词”又名“曲子词”是一种音乐文化,它的产生、发展,以及创作、流传都与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而宋代的“榷酤”制度使得民间酒肆在朝廷的支持下演出络绎不绝,为宋时音乐的创作、传播与发展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场地与环境。

由于宋朝外部边界动荡不安,内部朝堂冗官冗政,使得财政收入每年居高不下,多用于养兵养官的酒税等收入更受到朝堂的重视与管控,所以为增加“榷酤”之制收入的“设法卖酒”的举措也得到大力实施。

当时酒肆的演出基本可以达到一年四季整日不断,不论风雨寒暑都有诸多看客买家坐于台下,日日笙歌。这样的生活构成了宋代市井繁荣的一角,深深融入到市民的生活中来,也使得市民参与到这条音乐之路中。

在这样的环境下,宋代的平民百姓、宫廷贵族等都对音乐产生了巨大的热情, 这也导致他们对音乐文化的要求也越来越细致化、规范化,使得乐人与听众之间形成了一个音乐创作与传播的良好循环。而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众多酒肆都各出奇招,甚至会出现两个酒坊之间进行乐人PK的“对棚”现象。

有史料记载在成都某处园林开园之际,两酒坊为吸引游客采用乐人技能比拼的方式,表演从早到晚,观众还可以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选择,直至结束时得出胜者。

这样的活动和观众的期许让出没酒肆之间的艺人不得不不断精进自己的能力,创作、表演出更受大众喜欢的乐曲。这些音乐之中的歌词就是那时的“曲子词”, 当时的乐人为增加自己作品的含金量多请知名词人为自己的音乐填词,构成了文人和乐人的另一条关系链。

结语

明“榷酤”之法,知“榷酤”之用,在这溢满酒香的“榷酤”制度之下,音乐被赋予了新的使命,也得以焕发出新的光彩。历朝历代中所有制度的影响往往不是片面的,为增加酒税而推行的“设法卖酒”也进一步推进了宋朝的音乐文化发展。这一制度将民众生活中的酒与乐紧密结合起来,创造出了不一样的“酒店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