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谋私、以权谋钱”,被贪腐吸干的明王朝,最终走向衰落

2020-11-07 16:27:21 作者: “以权谋私、

灰色收入:搜刮民脂民膏

“以权谋私、以权谋钱”,在明朝时期的官场政治生活中,已经逐渐成为了重要组成部分,这里面既有明朝官员俸禄普遍偏低,在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之时,难以养家糊口的客观情况,也存在着这些官员在掌握封建权力之后,所作出的主动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运用封建政府所给予的特殊权力,进行谋取私利之外,他们也开始不断压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民脂民膏。

比如在明朝官场政治中非常盛行的常例钱,便是官员们灰色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常例钱就是利用封建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在正常的税收范围之外,又增加了一系列额外赋税,这种以征收赋税作为贪腐主要途径的官场行径,通常出现在地方政府当中。《明史》载:"凡经查驳衙门,即臣衙门、亦有需索常例、臣严行禁约、在外刁难诸弊、亦稍稍革矣、指称打点名色、要索宗室钱财、甚者定为银数,动以千计。"

常例钱尽管是明朝法律允许范围之外的行为,但是在当时官场普遍将其当做一种潜意识的情况下,这种所谓的"常例",也就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潜规则了。

而明朝中央政府尽管知道这种潜规则的存在,但是为了封建政府的机器能够顺利运转,也就不好再说些什么,只要没有激起大规模或者严重的民变后果,基本上都是默许的。

就这样,常例钱从当初的一种贪腐尝试,逐渐成为了明朝官场,自下而上普遍盛行的一种潜规则贪腐行径。

从地方基层政府,一直到中央独掌大权的内阁,常例钱的侵袭可谓无所不包。

地方官员由于身为百姓的"父母官",自然能够压榨民脂民膏更多一点,而他们不断向上级层层贿赂,自然也就形成一个由下而上的贪腐风气。

地方政府贪腐行径令人发指

前文讲到常例钱重点是从地方基层政府官员开始出现,并且一层层迅速影响到整个明朝的官僚系统的。

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明朝的基层政府官员的贪腐行为,究竟有多么令人瞠目结舌吧。

在针对基层民众的经济压迫中,这些基层官员的表现,远比他们在实际中所做出的政绩要高明、积极得多。

毕竟中央官员的俸禄尚且也只能养家糊口,那么地方官员如若再不实行一些贪腐手段,恐怕家里也就揭不开锅了吧。

《双溪杂记》载:"其折色乃以钞为则,每米一石可折钞十五贯或二十贯,每布一匹可折米二十石。京官折俸达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如此贪婪之难禁也。"

一个基层知县,根据统计每年所能够征收的常例钱,居然能够达到两千七白两白银,而一个正一品的朝官一年的俸禄,也不过三百两而已。

由此可见,明朝地方官员的贪腐行径真的令人发指,贪腐的胃口也是不可谓不庞大。

这些地方官大致都分布在明朝的江南地区,一方面是因为这里距离京城遥远,天高皇帝远给予了他们进行贪腐的空间和机遇。

另一方面,江南地区经济富庶,里面有很大的油水可以流入囊中、相反在北方,特别是京城,这种常例钱几乎很少出现,因此我们也会看到南方地方官往往会富得流油,而官品更高的京官却常常不得不节衣缩食。

贪腐无力制止,明朝走向衰落

政治贪腐问题已经是延续了数千年的弊政,自国家作为一个统治机关诞生以来,自所谓的官僚体系逐渐出现之后,政治贪腐行为也就应运而生,并且屡禁不止了。

尽管每届王朝统治者都意识到了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并且采取了种种办法进行限制和治理,但是每当王朝走向衰落之时,这种贪腐行为便会再次出现。

比如在北魏时期的冯太后和孝文帝联合进行的政治改革,其中一条就是专门针对官员贪腐问题的。当时甚至出台了非常严厉的法令,即贪腐布帛一匹,钱一文以上的都要处以死刑。

这种处罚相信已经足够到位,在实行之初的确也打击了政治贪腐行为,营造了一个清明稳定的官场氛围。可是这种情况没有稳定几十年,便再次被贪腐行径充斥,北魏政权也就逐渐走向了没落。

政治贪腐问题,是封建王朝不断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明朝时期这种屡禁不止的官员贪腐现象,实际上对于腐蚀整个封建统治机构,最终令封建政治框架走向崩塌有着很大的作用。正因如此,明朝官员在巨大经济诱惑下,无法专心从政,明朝自然也就走向了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