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改数据提网速致公司损失2600万元

2020-07-25 12:14:56 作者: 窜改数据提网

■早报记者 许小程 实习生 陈涵松 通讯员 陈书雄

作为某电信技术公司和某通讯工程公司员工,林某与肖某利用工作便利,盗取泉州某通讯公司的员工账户,违规窜改后台数据帮助“客户”提升网速,造成泉州某通讯公司损失2600多万元。日前,林某和肖某因盗窃罪被石狮法院判刑。

盗取员工账号

窜改后台数据

据法院查明,林某从2006年起入职某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被派驻到泉州某通讯公司石狮分公司上班,主要负责管理、培训某片区的宽带、光纤安装工人。肖某则是某通讯工程有限公司网络部员工,主要负责安装通讯光缆和维护光缆。两人所在的公司,均与泉州某通讯公司石狮分公司合作,并非该公司员工。

自2015年5月起,林某在工作中盗用了泉州某通讯公司员工的账号,进入了该公司网络设备统一登录平台,然后在办公电脑上对部分客户的数据进行修改配置,私自将普通拨号用户的网络数据修改为固定IP配置模式,以此提升客户的网速。其间,他先后为刘某、钟某提升网速,每月定期收取200元至700元不等的提速费。

2015年11月,林某又与肖某合作,由肖某负责拉客户,林某负责偷改数据,从中赚取“外快”。肖某还窃取了公司员工的账户信息给林某,用于删除私下帮客户提高网速所产生的异常信息记录。肖某先后介绍了泉州、晋江地区的几个“客户”,这些人多为电商、网吧和公寓的经营者。具体操作流程为:肖某现场查看客户的业务号码后报给林某,林某进行更改数据设置后,肖某在现场重新设置光猫。随后,两人每个月向“客户”索取几百至上千元的提速费,再将违法所得平分。

造成损失2600多万

两人因盗窃罪获刑

2019年2月27日,某通讯公司在大客户数据核查中,发现有30条普通拨号用户的网络数据被修改为固定IP配置模式,存在违规配置嫌疑,但当天的例行数据比对核查中未出现异常信息。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窜改行为所使用的IP地址为在林某的办公电脑。3月6日,该公司人员现场检查确认,窜改数据为林某所为。林某将客户原定20M、30M、40M、50M的网速速率,窜改为政企宽带30M、60M、100M、110M、200M、1000M等速率。

接到报警后,石狮警方先后将林某和肖某抓获。落网时,林某单独收取的费用为84600元,林某和肖某共同收取的费用为415715元。

经某通讯公司统计,从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林义和肖某造成了该公司损失2600多万元,其中肖某参与造成的损失为870多万元。

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单独或伙同肖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用通讯公司员工账户信息登录通讯公司后台系统,通过非法修改上网速率盗取通讯公司网络资源,非法出售给他人使用牟取利益,其中林某单独及参与作案销赃数额为500315元,肖某参与作案销赃数额为415715元,均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分别判处林某和肖某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8个月,并处罚金。日前,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