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方便顾客结账,节省时间和人力,很多大型超市都安装了自助结账设备。但有些人看到自助机旁无人看守,就趁机盗窃超市的商品,昨天上午,房山法院就判决了一起超市盗窃案。
这是发生在房山区一家大型超市的一幕,2020年3月2日晚上6点多,一男一女来到超市自助结账区结账,在扫码的时候,有一些商品还没有结账,就被这名男子装进了购物袋。
仔细查看视频可以看出,这名男子没有结账的商品是一袋饼干和一包火腿肠。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名男子曾以漏扫条形码的方式,多次盗窃超市商品。2020年5月5日,这名男子又出现了,这次他没有扫码就装进口袋的是一袋腐竹、一袋点心和一盒鸡蛋,价值34元。
据于某交代,今年2月份,他在超市购物时看见自助结账区无人看守,于是起了贪念,故意漏扫一些商品。三个月时间,于某以这种方式盗窃6次,偷的全是腐竹、鸡蛋、干脆面这类商品,累计价值95块3毛8。于某以为,即使被抓住也就是批评教育,没想到会因为涉嫌盗窃被警方刑事拘留。
2020年7月23日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当天,法官作出了判决。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检察官提示,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方便顾客结账,很多大型超市都安装了自助结账设备,也希望超市能在自助机旁安排专人看守,另外,超市内都有监控,不要贪图小便宜,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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