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成都市的周某,因为高空抛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这样的判处,本应对所有的高层住户起到警示作用,但是没想到,7月29日上午,贵阳市都会大道R1区又出现了高空抛物的情况,做法简直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
7月29日,本来是一个正常的工作日,可是对于R1的住户来说,犹如死里逃生般,经历了惊魂一幕。
目击者陈女士:一直在丢,丢牛奶,玻璃瓶什么都有。
目击者:很危险啊,砸到谁的话,谁就废了,你想五六斤的东西。
记者在现场,地面上到处丢弃着猪肉、鸡蛋、瓶子和一些纸屑,更夸张的是,一个装满冰块的大水桶也出现在了地面上,住户们说,这些东西都是从楼下扔下来的。
目击者:都是一户丢下来的,一会从卧室丢,一会从客厅丢。
发现有人高空抛物后,大家伙立即远离了这块区域,并报了警。可楼上这名住户往外抛物的行为却没有停止。直到警察前来把这名高空抛物的住户带走,危险才算解除。
目击者:警察把人带起走了,是一个女的。
记者:是两口子吵架吗?
目击者:没有,就一个女的。
目击者:感觉就像精神有问题一样,但是下来的时候,感觉又是正常的。
住户们表示,女子下楼后,一直在喊"住在这里离婚了"这类语言,可以看出来情绪确实不好。
住户们说还好发现及时,大家都避让开了,才没有人受伤,不过经这名女子这么一闹,大家伙心里都有了阴影。
陈女士:危险是大家的嘛,有老人又有娃娃的。
目击者:我们是楼下的商户,可以说是高危人群,因为必须要出门,不可能不出门,所以也希望物管能够做好这些事情。
为了了解这名住户的情况,记者来到了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古楼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说,涉嫌高空抛物的女子住在25楼,当天一早该女子来到物业办事。
不料与工作人员发生了矛盾,之后这名女子就扬言要砸东西。
发现女子情况不稳定后,居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跟随着该女子回到其居住的地方,可是不管工作人员怎么敲门,对方都不理会。
古楼居委会工作人员周蕾:我们就赶了过去,然后她就往下面砸东西,我们就立马报110,警察来了就让她开门,开门以后,警察就强制将她带走了,她情绪特别激动。
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下一步他们会继续入户走访,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加强居民们的安全意识。随后,记者来到花果园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他们了解到,有一名过路的行人被砸到,受轻伤,已送往医院检查。而涉案女子已被控制,正在接受警方的调查。虽然女子情绪激动的原因暂时还不清楚,但是选择高空抛物来泄愤,等待她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伟:成年人从高空抛下物品,这样的行为,可以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故意抛物,并且所抛物品导致行人受伤或者死亡,那涉案人员将被同时追究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未成年人高空抛物,监护人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