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很多人喜欢约上朋友,吃吃夜宵喝喝酒,但是酒喝多了不仅伤身,还很危险!7月29日,杭州余杭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逻时,就接连“捡”到两个醉汉。
当天凌晨12点左右,民警黄平正和同事巡逻,到了狮山路港华燃气转弯处,他忽然看到,有个30多岁的男子躺倒在路边的绿化带上,旁边还停着辆电动车。
黄平走近一看,男子光着脚,半个身子在马路牙子上,正在呼呼大睡,电动车倒是停得好好的,车前方的马路上,扔着一串钥匙和一部手机。
“师傅,醒一醒,醒一醒。”黄平连着叫了七八声,男子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人没事吧?”男子身上酒味蛮重,黄平把他从草坪上拉起来。
男子揉了揉眼睛,休息了一会,稍微清醒了些。
经询问,他姓张,35岁。张师傅说,自己晚上到老余杭跟朋友吃饭,席间喝了二三两养生酒,后来又喝了啤酒,吃完饭本想骑电动车回家的,但骑到一半感觉头越来越晕,人很不舒服。
“我把车停在这里,本来想坐路边休息下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睡着了……”张师傅说,自己大概是11点跟朋友分开的,这么算起来,他在路边可能已经躺了半个多小时了。
虽然已经是深夜时分,但马路上仍然不时有车经过。
黄平粗略检查了一下,张师傅人没什么事,财物也没有丢失。
“你这样很危险的,不说路上的车了,东西就这么丢路上,被人拿走怎么办?要是没人发现你,你在路边睡一晚上,出事了怎么办?”黄平边说边把手机递给张师傅,“这样吧,你联系下家里人或者朋友,找个人来接你下。”
缓过神来的张师傅听了这话,也被吓出一身冷汗,连连向民警道谢:“多亏你们,给你们添麻烦了。”
他随后给朋友打了电话,朋友答应过来接他。
怕他再睡着,黄平一直在旁边陪着,12点半左右,张师傅的朋友赶到现场,骑上电动车,把张师傅送回家。
临走前,黄平再次告诫张师傅,下次喝多了千万不能再逞强自己骑车回家,万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这头张师傅刚走,另一边,巡逻民警又在凤新路与禹航路转盘旁发现一个醉酒男子。
更夸张的是,男子就呈大字型躺在机动车道上,身边车来车往,他毫无知觉。
这段路是主干道,原本车流量就蛮大,再加上是转盘部位,很多车都要往这里经过。民警发现他时是12点40分,男子身边一个人也没有,估计躺的时间还不久,还没有司机行人报警。
民警一边疏散周边车流,一边上前查看男子情况。
男子20岁出头,脸和脖子通红,还没靠近就能闻到一股酒味,显然是喝醉了。
民警把他拍醒,他还有些不耐烦:“不要管我,你们车就往我身上开好了。”
男子不肯坐起来,民警只能一左一右架着他,先把他扶到路边。好在经过初步检查,人没什么事。
民警在他身上找到手机,帮忙联系到了一个朋友。
不一会儿,男子的朋友就赶到了现场。原来,当天晚上,男子王某和女友都和朋友一起在附近吃夜宵,据朋友说,小情侣不知为什么起争执,发生了口角,王某可能是心情不好,酒喝得又快又猛,就醉成这样了。
正说话的时候,一个姑娘跑了过来,自称是王某的女朋友。
看到女友,王某仿佛一下子清醒了,摇摇晃晃试图站起来,一边还抱怨着,说女友不管他,一个人走了。
经询问,王某原本和女友一起步行回家的,两人一前一后,女友走在前面,王某在跟在后面。因为酒喝多了,王某步子有点慢,跟不上女友的脚步,心里又不痛快,也不管走到了哪里,干脆就地一趟,闭眼睡了起来。
女友说,自己见他半天没跟上来,这才回来找他的。
“你男朋友刚刚就睡在马路上,你想想多危险。”民警说,这个地方本来就是一个弯道,加上王某平躺在地上,如果正好碰到路过车辆有盲区,很容易遭到碾压,还好发现及时,没有出事。
确认王某没有大碍后,民警帮着他的女友,将他扶上出租车送回家。
夏天是吃夜老酒的高峰期,但因为喝酒引发的事故也随之上升。仅今年6月,杭州就已发生三起醉酒骑电动车引发的严重事故。(快报7月30日曾报道)
有人觉得,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喝完酒骑一下问题不大,但交警提示,正是因为很多人掉以轻心,酒后骑车甚至比酒后开车更危险。
据杭州交警统计,2019年,杭州市涉及电动自行车醉酒驾驶的亡人事故11起,伤人事故37起。
2019年以来,杭州市共处罚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530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若违反规定,醉酒驾驶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另外,饮酒后驾驶超标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路,经依法鉴定,驾驶人达到醉酒标准,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