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侵权行为人认罪态度诚恳,愿意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我们建议起诉人和侵权行为人达成和解。”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
最终,承办检察官宣布陈某等三人应共同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费用8000元,并在十日内将赔偿费用汇入吴兴区慈善总会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账户。
“这是吴兴区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公开听证,能够直接参与、见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我触动很大。公开听证既对当事人起到了惩罚、教育的作用,又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值得推广!”会后,区人大代表及相关听证人员纷纷点赞。(检察日报 作者:王蕴 朱媚 黄爱丽 张珏 何若愚 金瑜 胡鑫隆 文稿统筹:范跃红 制图:王晓杰)
“周某是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较低,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退出占用的建筑,恢复了原状。目前依然处于复工复产时期,从帮扶企业、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建议对周某作不起诉。”何琼在听证会上表示。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纷纷发表意见,最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的不起诉结果经过公开听证后令人信服。公开听证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我觉得非常好。宽严相济,依法有据,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让企业感受到司法温度。”诸暨市人大代表袁劲松在发言中说道。
当天下午,该院依法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借条当场撕毁
【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
7月10日,距离永康市检察院召开的那场听证会不到20天,小朱夫妻已向老方偿还了欠款5万元。“接下来,我们会履行协议在本月底前全部还清欠款的,请你放心!”小朱向老方保证说。
2016年,小朱夫妻开了家五金店,向老方购煤用于生产。小朱夫妻虽不是每次都完全结清货款,但陆续都在支付,老方起初并未提出异议。后来,小朱夫妻却多次被老方告上法庭,要求偿还货款6.86万元,今年初老方的诉求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小朱夫妇到永康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要求抗诉再审。
“2017年4月20日,我们可是对过账的,他们还欠着我3.9万元的货款没付,小朱老婆的签名都在呢!”接到检察官的电话,老方气不打一处来,直呼小朱夫妻倒打一耙。
据老方说,双方在当年的4月20日写了张借条,证明小朱夫妻未付货款有3.9万元,但其实,对的只是截止到当年1月的货单,后续的货单还未计算在内。后来,因为小朱夫妻迟迟不支付货款,老方先后4次将小朱夫妻告上法庭。
“他们夫妻就是耍赖,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法院也不可能判我赢啊。”说起这事,老方就连连摇头。
“这么多次开庭,我们可一次都没去,谁知道老方是怎么说的,但是有一点,按这个借条的理解,就是截止到4月20日的货款啊,为什么就判我们要给6.86万元?”小朱讲起自己的理由来也是振振有词。
在审阅原审案卷并做了调查核实后,检察官认为双方虽各执一词,但多年来都是在“隔空”争论,所以才谁也不服气谁。不如以公开听证的形式让大家坐下来好好评评理?
6月24日,永康市检察院决定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主持听证,三名当地人大代表作为特邀监督员参与听证。这也是近三年来,小朱夫妻和老方第一次坐到一起。
听证会一开始,双方就针锋相对,不依不饶。检察官劝双方先冷静下来,然后将证据材料、调查核实情况显示在大屏幕上,逐一予以讲解说明,并将相关证据的复印件交给特邀监督员传阅。原先,小朱还想继续争论,但当小朱妻子看到自己确认款项的微信记录后,她低下了头。
随后,检察官将双方当事人分别请到了调解室,特别将该案现有的证据情况向小朱夫妻再做了说明,理清了利弊关系,希望两人能够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说到最后,理解了检察官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的小朱轻声询问:“检察官,能帮我们和老方说下吗?货款可不可以给我们点优惠?”
承办检察官笑着说:“我们早就帮你们和老方争取过了,让你们双方就货款金额再协商,老方也同意了!”
听证会一结束,老方当场将保存了3年的那张借条撕了。小朱难为情地连连点头:“想不到老方这么大方,我们主要是资金太紧张了,不然也不会一直拖着不付款。”随后,小朱夫妻和老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还款金额6万元,并答应在7月还清所欠的货款。
从狩猎者到宣传者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