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紧急通知:各地要认真汲取防汛抗洪期间人员死亡事件教训)
“近日,多地报告个别人员死伤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7月20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室向该省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减灾救灾委员会,省防指、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抓好防汛抗洪期间避险转移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紧急通知》强调。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7月20日通报,7月2日以来强降雨造成安徽省蚌埠、宣城、铜陵、池州、黄山、安庆、芜湖、马鞍山、阜阳、滁州等14市80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截至7月19日17时统计,受灾人口399.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66.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80.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52.7亿元。
上述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汲取防汛抗洪期间人员死亡事件教训,树牢底线思维,扛起政治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有力组织抢险救援救灾,坚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扎实抓好高风险区域人员转移,“凡是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坚决果断转移人员,要不惜一切代价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各地要加强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确保第一时间预警到人、排查到人,采取措施,迅速避险。要切实做好江心洲、外滩圩、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威胁区、行蓄洪区、低标准圩口、水库泄洪影响区、城市易涝区、施工场所等危险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接到预警坚决果断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能转快转,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科学选定集中安置点,杜绝次生灾害发生,保证转移人员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保障抗洪抢险救援人员生命安全,“各地在组织抗洪抢险救援时,落实落细预案,科学抢护施救,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装备,落实防雷电防疾病措施。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自身安全教育,提高自身保护能力,特别是要重视夜间的抢险施救安全。要安排连续作战人员轮休,提供医疗服务,恢复体力,保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人员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另外,通知还要求,按规定报送人员伤亡相关信息,“在防汛抗洪期间因灾和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必须按《自然灾害统计制度》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并向省防指报送检查性情况报告,属责任事故的要依规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