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分手致故意伤害案。男女分手后,男方求复合后被拒。于是带着前女友去墓地,划伤前任脸。
2013年,张某和女友小英(化名)在老家(无证)办酒,并以夫妻身份同居。后来,夫妻俩来到临安打工。由于种种原因,这对夫妇经常吵架。尽管如此,小英还是为张某生下一个孩子,她已经6岁了。今年3月,夫妻俩从老家回到临安打工,矛盾越来越严重。3月8日,小英搬出临安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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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几次向小英要钱。小英说她没有钱,但她不愿意继续和张某住在一起。这让张某很生气,威胁说要报复小英。见小英无动于衷,于是开始了自己的报复计划,张某在网上买了把刀。
3月31日,张某再次找到小英谈分手费1万元,并将小英带到附近一处墓地。两人在车上僵持了半个小时,分手费仍未谈妥。这时,小英接到了老板的电话。张某很生气,以为小英在外面找男人,就不想和他在一起了。他当时的想法是划小英的脸,这样就没有人想要小英,小英就可以回到自己的身边了。
当张某拿出准备好的刀时,小英吓了一跳,便下车逃跑,但很快就被张某追上了。张某用刀割伤小英的脸说:“你毁容了。我不讨厌你,回到我的身边吧。为了防止小英逃跑,张某抢夺了她的手机。
经鉴定,小英脸上的三道伤疤长达9.2厘米,已经构成了二级轻伤。7月7日,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等罪名被临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13日,张某被临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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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纠纷出现时应及时互相沟通进行处理,应该寻求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切莫因为一时冲动,而悔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