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尹建轩 记者 刘浏)26岁的李某系个体经营户,平时在网上销售一些工艺品,但收入很不稳定,经常入不敷出。2019年12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与一朋友聊天得知到酒店、娱乐场所门口 “碰瓷”来钱快,成本低、风险小,顿时心生欢喜。
2019年12月14日晚上,他守在丁蜀镇某酒吧门口,侍机选定目标车主实施“碰瓷”。机会终于来了。当酒后的赵某驾车行驶至丁山前墅龙窑红绿灯路口,李某开车故意与赵某驾驶的车辆擦碰,并下车查看,谎称报警处理。赵某因喝酒开车害怕被发现,一下车就开始逃跑。李某“穷追不舍”,追到赵某时,确认赵某“酒驾”,再次要挟报警。赵某哪里知道这是一场“有预谋”的陷阱,主动提出与李某私了,最后微信转给李某6000元。
李某利用抓住被害人不敢报警的心理,以此方式连续作案3起,敲诈现金9000余元。看着车主屡屡上钩,李某颇为得意,胆子越来越大,直至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