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小货车行驶到事故现场时,不服从民警指挥,随后,民警将货车拦下进行检查,却发现驾驶人竟是酒后驾驶。
7月28日7时许,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接到报案,在阿岗镇小马街村发生一起小轿车撞人的交通事故。接到报案,阿岗派出所民警立即驾车赶到现场,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8时许,正当民警勘查现场时,一辆小货车行驶到事故路段,民警立即发出手势,提示货车向左绕道而行,然而,驾驶人却置若罔闻,根本不顾民警手势,民警随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当民警接过驾驶人证件时,明显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后,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是驾驶人酒精含量达到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高某告诉民警,酒是头天晚上在KTV内喝的,也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因此,在看到前方有民警时,脑子便一片空白,以为民警打手势查车,根本没有看到事故现场,下意识就驾车向前方行驶。目前,事故伤者伤势平稳,事故及酒后驾驶案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