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男孩骑共享电动车去爷爷家!交警发现后及时劝阻

2020-08-04 07:57:58 作者: 桂林一男孩骑

7月31日,一名9岁男孩骑共享电动车在西凤路口摔倒了,值勤的交警发现后急忙上前帮助,经询问,男孩竟是从临桂离家出走,要去灵川的爷爷家。民警立即联系到了男孩的家人。此事在网上传播后,不少网友纷纷为细心的交警点赞。

当天上午8时45分许,正值早高峰时段,秀峰交警大队解西中队辅警陈瑜正在西凤路口执勤,这时,一名八九岁的小男孩骑着共享电动车在路口摔倒了,陈瑜立即上前将其扶起。陈瑜询问得知,小男孩并没有家人陪同,而是独自骑着共享电动车从临桂过来,准备前往灵川的爷爷家里。于是,陈瑜把小男孩交给交警邓汉斌处理。

经邓汉斌仔细询问,小男孩说他从家里出来后看见一辆共享电动车便骑上去试了一下,发现能开走,于是他就开着这辆共享电动车要去灵川找爷爷,说着说着他就哭了起来。邓汉斌问小男孩的家庭住址和父母的联系电话,但是小男孩情绪激动不愿说,邓汉斌只好将其带到岗亭内休息,还给他买来了早餐,安抚他的情绪。小男孩情绪稳定后,告诉了邓汉斌他母亲的电话号码,邓汉斌赶紧联系了小男孩的母亲。

11点左右,男孩的父母赶了过来。据称,小孩今年9岁,现在正在放暑假,因为不想做暑假作业,被父母批评了,早上6点多他悄悄地离家出走了,家长起床后才发现孩子已经不在家,正在四处寻找之时,接到了民警的电话。

邓汉斌对小男孩及其父母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后,便让他们离开了。

交警表示,由于少年儿童年龄小,力量不够,应变能力弱,加之电动车速度相对较快,驾驶电动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交警提醒,现在正值暑假,家长应该注意不能让未成年人骑共享电动车。交警也呼吁广大市民,在路面上看到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应该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