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海公安】;
连日来,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人们的心,为防止疫情扩散,全县上下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防控疫情期间,福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打击力度,2名涉疫情违法犯罪人员被依法查处。
2020年7月31日22时许,辖区锦绣苑辖区居民木某与赛某明知当前是疫情管控期间,擅自出门前往商店购物,并在院内长时间逗留,不遵守防疫工作要求,拒不配合工作,严重影响正常疫情防控秩序,接警后,民警依法对木某和赛某进行传唤带离。经公安机关调查,木某、赛某两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福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之规定,依法对木某行政拘留10日;给予赛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福海公安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您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不出门、不聚集”是对自身最大的保护。福海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居民朋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给疫情防控工作“添乱,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
来源:福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