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本着对老百姓生命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帮助其养成良好的习惯。7月22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近日,一则关于“不戴头盔被交警拦了,朋友圈集10个赞才能走”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疯狂传播,引起广大网友们高度关注与热议。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城西万达广场附近,有人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头盔被交警拦了,需要在朋友圈集10个赞才可以离开。
有网友表示,这招是真的狠,专治不戴头盔的人,搞不懂头盔就像安全带一样,为了你好的事,为什么不肯做呢?也有网友表示,我感觉很多头盔质量都比较差,即使戴了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而且最重要的是遵守交通法规,戴了头盔未必就万事大吉。
还有网友表示,不是不愿意戴头盔,是这样的:我骑车去逛街或者办事戴头盔,车有地方停,但是头盔要么我拎着,要么留在电动车上。如果我拎着,简直无法想象逛街或者办事时,随时拎着一个巨大的头盔。如果留电瓶车上,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它了。
诚然戴头盔有可能会带来些许不便,比如长发飘飘的美女发型会被弄乱了,夏天戴着头盔就像蒸笼似的等等,但这不能成为你违反交通法规的理由。在微信朋友圈集满10个赞再走,是交警人性化执法的体现。希望大家以此为戒,不要再做出类似的事情。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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