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岭西供热用户取暖报停须知

2020-08-25 14:53:45 作者: 宝泉岭岭西供

广大热用户:按照《黑龙江省供热条例》规定,宝泉岭岭西供热站将办理供热区域内热用户报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报停时限】:自2020年8月25日至9月25日结束,管道注水后不能受理报停断管,逾期不办理停热的视为继续用热,应按规定必须缴纳当年热费。

二、【报停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非分户供热用户;新建楼房供热未满两年的热用户;散热器供暖方式的首层、地热供暖方式的顶层、两侧山墙热用户。

三、【报停所需的证件】:持房屋证件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用户报停审批单和停热协议。(如需要委托办理的报停的,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

四、【报停费用收取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供暖费用的20%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五、【报停地点】:龙江银行收费处

六、报停手续后,维修人员入户实施管道断管。本供热期申请报停,在报停后本供热期内不再给予恢复供热。

七、2020---2021年度采暖期岭西供热定于2020年9月25日开始对供热系统注水;请热用户做好供热设施的自检,系统注水期间家留人并注意供热设施情况,避免因系统老化出现供热设施渗水、漏水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否则出现以上情况后果自负。

八、对系统注水期间发现楼内管线系统、外网管线出现异常、跑水等现象,敬请广大热用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