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新婚妻子欢喜,男子擅自给轿车换粉色

2020-08-25 14:52:20 作者: 为讨新婚妻子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玉伦 叶玮 记者 毛晓华)泰州一男子为在七夕节讨新婚妻子欢喜,花5000元将汽车车身由白色更改为妻子喜欢的粉红色,结果在路上被交警查获。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55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8月21日上午9点,泰州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卡口中队民警在该市阳江路与江平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粉红色的苏MZ**0A小型轿车。

△男子擅自将汽车颜色改成了粉色 通讯员供图

民警检查发现,驾驶人叶某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经进一步核查,其还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且该车有12条非现场违法行为未处理。

经调查,该车原本为白色,而叶某某的新婚妻子最喜欢粉红色,临近七夕为讨妻子欢喜,叶某某花5000元在汽车维修店给汽车贴上了粉红膜纸,希望她每天都能开心地驾驶该车上下班。

但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因贷款抵押在银行,故无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经民警法制宣传教育,叶某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现场承诺当天就恢复车身颜色。

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以及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并处55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民警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在改变车身颜色后,应当在十日内向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同时需携带《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原件、《机动车行驶证》、查验民警确认机动车后出具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材料,变更完成后才能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