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接到指挥中心预警,一辆白色越野车行驶轨迹十分异常,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查缉,但执勤民警到达预警地点时这辆白色越野车却消失了,把情况汇报大队指挥中心后,通过集成指挥平台追踪时又发现这辆白色越野车同一时间内又出现在湖北武汉和河南太康,大队断定事情不一般,立即组织查缉小组对该车进行专案调查。
2020年8月19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民警通过技术手段研判分析该车最后消失地点为河南太康,查缉小组连夜赶往河南。通过对当地加油站、停车场、修理厂及住宅小区的走访。
查缉小组确定了该车的大体所在区域和出行时间,这辆白色越野车为躲避路面执勤警力自13日出现在山西后每日仅在早6时和晚20时上路行驶两个小时,随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成功将该车查获。
但对车辆调查后发现,该车无任何违法行为,驾驶人也坚称无任何违法行为。集成指挥平台的预警肯定没有发生故障,而车辆通过外观、证件勘验也没有发现问题,面对这辆白色越野车有问题却无法查明问题的情况,查缉小组的调查陷入了僵局。这时七大队从武汉调取当地的车辆行驶信息、从苏州调取了车辆原始档案进行比对,证实该车确实为违法行为车辆,同时存在盗抢嫌疑,这为查缉小组吃下了定心丸。
民警当即通过技术手段对该车进行拆解,这时才发现这辆白色越野车大梁进行了焊接,发动机号进行了打磨并覆盖了合法车辆的发动机号码。面对证据驾驶人终于承认了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驾驶人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对盗抢嫌疑移交当地刑警队另案处理。
山西公安交警提示:上路行驶应驾驶合法合规车辆,机动车号牌、车辆大架号、发动机号就像身份证不可挪用、不可套用、不可污损,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违法,违法必被抓。
山西交警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