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2020-08-28 04:25:50 作者: 西集司法所成

西集镇南河岔村张某和赵某因耕种土地面积产生纠纷,经村多次调解未果,张某及其家属遂到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经司法所走访了解,该争议土地原为赵某爷爷开荒耕种,在村集体分责任田时,赵某家与村里协商就用开荒的这块地作为自己家的责任田。当时村里表示同意,但未办理相应手续。2017年南河岔村在进行土地整改项目时,将包括该争议土地在内的荒山进行覆土整治,对涉及赵某家种植的花椒树等地上附着物给予2400元的补偿。

后来,村委会将整理后的土地以责任田的形式分到各户,其中就包括张某家分到的4亩。然而,2018年至2019年间,张某种植的花椒树,有一分多地被赵某家破坏,目前仍被赵某及兄弟耕种,期间张某曾报警要求处理,但因未找到破坏的证据无法立案。

根据了解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及村负责人协商后,对矛盾双方从法律和人情进行疏导讲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是赵某家目前除争议土地外,耕种的土地已经达到该村的人均责任田标准(每人0.8亩),该争议土地应视为赵某承包的村集体土地,必须按要求签订承包合同并缴纳承包金;二是村委会为张某重新划分0.15亩耕地作为其责任田,享受国家小麦补贴等。

自此,一起土地纠纷成功化解。(吴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