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路过喜河时发现那地里栽有“金弹子”,听别人说那东西还值钱,一时起了贪念......”8月25日中午,在石泉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办案中心,陈某对盗窃作案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8月24日上午,石泉县喜河镇居民刘某报案,称其种植的四棵“金弹子”景观树被人盗走。案发后,该局刑侦大队、喜河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询问了解,受害人刘某的父亲于8月23日就发现种在国道边地里的“金弹子”不见了,以为是刘某挖去卖了,后得知被盗才选择报警。
(网络配图)
案发时间已逾一天,为做到破案追赃,人赃俱获,办案民警争分夺秒加紧工作。经调查发现,8月23日凌晨1时许,在案发路段出现的两辆摩托车行迹十分可疑,摩托车车牌号被人为遮盖,驾驶人头部有伪装,车上还疑似带有什么东西,作案嫌疑进一步增大。
(现场查获被盗“金弹子”)
侦查民警寻迹追踪,多种手段并用,迅速锁定两名盗窃嫌疑人身份,并于8月25日中午,在汉阴县平凉镇将汉阴籍盗窃嫌疑人陈某(男)抓获,同时在该陈家院子起获被盗的四棵“金弹子”景观树。另一名汉阴籍盗窃嫌疑人张某(男)迫于法律的强大震慑,于8月26日主动向该局喜河派出所投案自首。
(指认作案现场)
据悉,“金弹子”学名乌柿,因花形如瓶、香味似兰,又称为瓶兰花,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受害人刘某喜好花木盆景,被盗的四棵“金弹子”是他好不容易从大山里寻来的,对他来说十分珍贵。经询问,陈、张二人交代,其前不久在喜河游玩时发现受害人栽植的“金弹子”,遂起贪念,结伙于8月23日凌晨从汉阴县平凉镇骑摩车将受害人的“金弹子”连夜盗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审 核:王 君 编 审:朱 谦 编 辑:刘庆勇 来源:刑侦大队、喜河派出所 注:转载请注明出处,严禁修改标题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