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骑电动车女子不戴头盔被罚 掌掴交警已被刑拘

2020-09-03 14:03:25 作者: 江苏扬州骑电

9月2日起,一段女子与交警发生冲突后摔倒,并压倒旁边女童的视频被大量转发。据悉,视频中的事发地为江苏省扬州市。

9月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了解到,当时交警正在非机动车道检查电动车戴头盔情况,因不满被处罚,女子杨某某以暴力行为抓伤民警面部,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9月2日,因不满被处罚,女子杨某某抓伤民警面部。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一女子用手扑打着正在路上执勤的交警,交警阻止过程中致女子摔倒,并压倒了站在旁边的女童,路人随即将女童扶起。

记者注意到,在非机动车道上还倒着一辆黑色电动车。据目击者称,因未佩戴头盔,该女子在扬子江路与兴城西路东南角处被执勤交警查扣。因不满交警处罚,女子与交警发生冲突。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9月1日,扬州市实行了驾乘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新规,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进行严查严处:首次不戴头盔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以20元罚款;未满16周岁驾驶非机动车的处以2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的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以50元罚款;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以50元罚款;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以50元罚款;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

9月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了解到,事发时间为9月2日上午8点20分左右,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依法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某末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引起杨某某不满,杨某某遂以暴力方法阻碍交警执行公务,并造成执勤交警面部受伤。

目前,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上游新闻记者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