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税务局上线《在线访谈》

2020-09-04 14:55:03 作者: 泉州市税务局

9月3日上午,泉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上线本台889新闻综合广播《在线访谈》栏目,针对市民们所关心的税务热点问题,现场与大家对话交流。

目前仍可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节目一开始,税务部门就对调查问卷中,市民朋友们最关心的“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进行回应。税法规定,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期限是2020年的3月到6月,但如有企业或自然人仍未完成申报工作,仍可继续进行汇算申报。

泉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四级主办 史碧青 “纳税人可以通过我们个人所得税APP,以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网页端 进行汇算清缴。具体的操作可查看我们的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以从福建省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下载。”

节目中,有听众咨询疫情防控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如果有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在税收方面是否有优惠呢?

泉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 王林鹏 “他首先要向工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申请。能够成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生产企业,进入两家部门的名单以后,他在增值税方面,他的留抵税额相比2019年12月31号的留抵税额,新增的部分可以申请退还。”

泉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 陈剑晖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如果是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设备,他是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里面,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就进行扣除。”

当前,新能源汽车日渐走俏,不仅节能环保,在购买时还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节目中,税务部门也针对市民们关心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问题进行了回应。

泉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二级主办 黄少达 “新能源汽车纳税人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再延长两年。累计从2021年1月1号至2022年12月31号,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的范围是纯电动汽车,还有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这个要通过工信部 还有税务总局列入目录进行管理。”

“衣食住行”中,关于“住”的问题也是大众所关心的。因继承、过户或赠送房产时所产生的契税问题,往往引发众多讨论。税务部门在节目中回应称,虽然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也不一样,但主要是针对“权属变化”和“价值变化”来进行讨论。

泉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 郑朝伟 “ 它是属于财产税,涉及主要就是一个所有权属,它是对承受方征收的,所以所属权的变化 这点是非常关键的。还有一个就是在转移过程当中,它的价值变化情况。比如说拆迁的,如果是等价的,这块是不征的,免征的。只有对差额补差这一块,才需要交契税。”

税务部门提醒,对于多征误征的契税是可以退的。此外,如果市民想咨询税收问题,或想举报身边涉税违法行为,都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