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于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管理,一直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例如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坐副驾驶位,同样的,12周岁以下的孩子也不能骑电动车上道路。虽然规定很明确,但是也有不当做回事的。
8月27日下午四点半,一名八岁的男孩驾驶电动滑板车,通过龙岗区清林路吉祥路路口,与一辆小车的右后侧发生了碰撞。所幸孩子没有生命危险。
龙岗交警大队龙城中队副中队长陈基灵介绍说,事故造成两辆车损坏,滑板车驾驶员为一位未满十八岁的小男孩,其造成了轻微伤。
交警表示,事发的吉祥路道路两边分别是社区和商场,这条斑马线也是为了方便居民过街设置的。事故发生时正在下雨,所以孩子过马路很着急,为了躲雨也是低着头冲出马路的。最关键的是,当天下午孩子是独自出门,监护人并不在身边。经询问,当天下午,男童未经父母允许,偷偷拿了电动滑板车钥匙,独自一人骑车出门找小伙伴玩耍。
而孩子的母亲黄女士表示,自己平时比较忙,都是让孩子独立地自己去做点事情,孩子假期在家,大人没有天天在家盯住孩子。
孩子母亲黄女士说,事发后家人们都非常担心,这次事件对于她和孩子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在这一案件中,除了过路市民、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最基本的交通规则之外,交警强调,根据国家的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也就是说,滑行工具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龙岗交警大队龙城中队副中队长陈基灵提醒说,特别是对未成年人,我们建议家长加强监管、监护,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素材来源:深圳公共频道 实习编辑:胡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