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买了摄像头藏在插座里,卖家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获刑

2020-09-08 10:34:19 作者: 买家买了摄像

时不时见诸报端的偷拍事件,背后已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有专业人士提供隐藏摄像头的改装服务,也有不法分子利用偷拍的视频谋利,侵犯的是普通人的隐私。日前,慈溪法院通报了一起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件。

2019年8月12日,慈溪市警方根据接报的线索,在市内一处民居里查获了一套针孔偷拍设备。摄像头被安装在卧室内对着床的墙面插座上,而房主却对此一无所知。

经查,该偷拍设备是房主的一位男性亲属从网上买来后偷装到该卧室的。男子承认自己当初是一时出于好奇,但很快就没再使用,后来就干脆置之不理了。

乍看起来是个普通的家用插座,其实被加了一个针孔摄像头模块。该偷拍设备可以链接无线网络,使用者只要登录手机APP,就能随时随地查看偷拍的内容。

据悉,该设备是男子早在2015年通过QQ找人购买的,东西直接通过快递从广东寄来。警方又根据这一线索顺藤摸瓜,很快摸清了卖家是一位叫何某的广东“95后”小伙。

不久,何某在广东境内一高铁站检票时落网。经查,2014年年底至2015年5月期间,何某通过QQ、微信向上述男子等人销售针孔摄像类设备共计9套,非法获利1500元。

何某交代,他所卖的这些偷拍设备是他从广东当地一电子产品市场找人进的货。“我只知道他江西那带人,都是我有需要时直接过去拿货,现金交易。”几十块买进,两三百元售出,从中赚差价,何某明知自己干的买卖见不得光,所以做了一段时间便放弃了。

经鉴定,涉案的针孔摄像类设备系窃照专用器材。

法院认为,何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最终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罪违法所得15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在日常居家、旅游出行过程中,公民个人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有窃听、窃照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报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市场上的窃听、窃照设备,消费者要加强法律意识,不要买来非法使用,否则将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追责;网络店铺也要合法经营,销售特定商品需要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

通讯员 | 童盈芳 郑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