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昨天(7日)公布《住房租赁条例》,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众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了解《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据介绍,《条例》对出租和承租行为、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扶持政策、服务监督等项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就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条例》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同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明确符合当地实际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
对于随意上涨房租等行为,《条例》明确,在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对于群租等行为的发生,《条例》明确规定,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或者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房屋其他结构。
同时,《条例》还明确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住房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住房租赁的,由住房租赁企业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此外,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信息。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此外,对于社会关注的发布虚假房源、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等问题,《条例》当中也明确了包括责令停业甚至罚款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