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四川资中。
张女士从一家医学美容公司离职后,
通过劳动仲裁应获得补偿金6000余元。
当她前去领取补偿金时,
公司李经理却用三轮车
拖来两桶硬币支付,
还让她“一角一角地数”。
该事件引发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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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是资中当地人,今年4月20日,她入职资中允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咨询师助理岗位工作。几个月后,因为公司要求她转岗,她不接受,在没有填写《辞职人员工作交接核查表》的情况下,离开了公司。8月13日,公司以她旷工为由,通知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
9月14日,张女士接到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对方称公司要给她现金,让她去一趟劳动仲裁部门。但到了现场后张女士发现,现金竟是对方让公司的员工用三轮车拖来的,并且 用的还是两个医疗废物桶装硬币。
“我说到银行去,让银行柜员清点。但他们不同意,让我自己数。”张女士说,她提出把硬币拿到劳动仲裁部门去,她看着对方数,但对方未同意。因此,双方争吵无果后,她回了家。回家后,公司又打电话让她去,她没再理会对方。
“用装医疗废物的桶来装人民币,让我一角一角地数,这就是一种侮辱。”张女士说。
资中允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俞某称,她认为公司用硬币支付张女士补偿金等并无不妥之处。“硬币也是钱,也有一块的,还有纸币,只不过都是零钱。劳动仲裁(后履行)也没说必须现金、百元大钞。只要裁决了,该履行支付的,我们一分不少地支付给她就行了。”
对于张女士所认为的这是一种侮辱,俞某认为,这不存在。“这是发行的硬币,是有效的,可流通的。”她还称,这些硬币是公司此前做活动时兑换的。律师也说可以当张女士的面数一遍,她觉得数量不够,再数都可以。
“她最初接了电话的,说我们喊了人,她就过来。”俞某称,他们喊了同事到场后,再打张某电话,对方就不回应了。
俞某说,张女士在公司上班期间“一直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调岗也不同意,同意离职后还要求减免之前在公司进行眼袋手术的尾款和未缴社保折现。“公司不同意,她第二天就去劳动仲裁告了。”
“我给钱,确实是给得很不痛快的,我没有说‘不给一分钱’,但是我觉得我以任何方式给,都没问题吧。”俞某称,如果把前因后果了解一遍,就知道为何“会这样给张女士硬币”。
对此,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证实,经劳动仲裁,涉事公司向张女士支付补偿金等。在公司提出现金支付后,他们通知了张某到场领取。但双方写好收条后,是到人社部门楼下去交涉的,他们也不清楚。 “我们仲裁了,具体他们怎么支付,我们就管不了了。”
目前双方就补偿金支付方式问题仍僵持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