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陈某的做法,该知情人士表示,这是受其法律意识淡薄的因素影响。此外,由于陈某没有《从业资格证》,他所驾驶的车辆就算购买了保险也得不到赔偿,找人顶包这一行为还有骗保的嫌疑,“他如果没有隐瞒的话,他的责任会很小很小。”知情人士称,陈某这一做法,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给他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涉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青松表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本案中驾驶员陈某在交通事事故发生后找人顶包,故意隐瞒自身肇事者的身份,其目的就是企图逃避法律责任,该行为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本质特征,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公安机关认定陈某交通事故逃逸并承担同等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陈某家属处得知,9月15日上午11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陈某被象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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