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蘑菇成“网红”:食品安全容不得噱头营销

2020-09-17 23:38:47 作者: 毒蘑菇成“网

作者:赵志疆

每逢夏秋时节,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令人没想到的是,有人竟然为了追求刺激专门购买特定种类的毒蘑菇,而一些网络商家也将毒蘑菇当成了“摇钱树”。“吃了可以见小人”“见不到小人给差评”……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卖家借助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兜售含有一定毒性的菌菇。在产品介绍和评价中,一些人还宣扬菌类的“致幻”作用。

资料显示,国内有毒蘑菇的种类将近500种。种类繁多的毒蘑菇,带来的是巨大的安全隐患。截至目前,中国疾控中心今年已经处理了近300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超过800人。根据以往事件分析,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死亡率在20%左右,在毒性强、中毒死亡率高的同时,目前并无针对毒蘑菇的特效解毒剂。如果说误食毒蘑菇是悲剧,主动试吃毒蘑菇毫无疑问是闹剧——“拼死吃蘑菇”的背后,到底是找刺激还是找麻烦?

随着描述误食带毒野生菌后出现幻觉的短视频在网络上走红,一些不明情况、寻求刺激的人开始主动搜寻这类“致幻菌”,利欲熏心的不法商家趁机大肆揽客。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因食用蘑菇而中毒的人数不断增多。不久前,“云南吃菌中毒死亡人数超过新冠”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根据云南省卫健委发布的数据,从2020年5月至7月20日,云南省已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273起,12人死亡。

然而,触目惊心的悲剧并未阻止一些人“以身试险”的步伐,在不法商家的推波助澜下,原本鲜为人知的毒蘑菇释放着致命的诱惑。毒蘑菇“走红”的过程中,网络卖家无疑是幕后最大的推手,正是经他们之手,那些原本长在深山密林的毒蘑菇,才出现在公众的眼前。为了推广“生意”,不仅热衷于炮制诸如“吃了可以见小人”的营销噱头,甚至直接在直播平台上“带货”,通过各种话术来勾起网友的好奇心和购买欲。

不法商家乐此不疲,主要原因是利益驱使——如一些打着“致幻蘑菇”旗号的店铺中,“见手青”是常见品种,从收购到售卖,其每公斤利润可达100元左右,如此暴利诱惑之下,一些商家铤而走险可以想见。

危险的毒蘑菇竟成为“网红产品”,在这条黑色产业链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网络直播和销售平台难辞其咎。不法商家以“致幻”描述进行噱头营销,虽然成功吸引了网友的注意力,但却未能引起网络平台的警惕和关注,对于此类极具误导倾向且又隐含巨大风险的行为,网络平台不仅没有任何风险提示,甚至坐视毒蘑菇成为“爆款”,由此给公共安全埋下巨大隐患。究其原因,还是在网络上兜售有毒野生菌不需要提供任何资质证明,电商平台也缺乏有效的信息审核与质量监督机制。不法商家铤而走险的背后,一方面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违法成本低廉——即使被网络平台发现,往往也只是产品下架,鲜有人因此承担具体的罚则。

铲除有毒野生菌的“致命诱惑”,需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对经营者的资质审查,以及对食品信息的监控,不仅应针对食品安全内容增加风险提示,而且应及时向职能部门移交可能涉及违法销售的相关线索。这既是电商平台的职责所系,也是推动农产品电商健康发展的关键。农产品电商方兴未艾,食品安全任重而道远,在质量监督部门加快技术升级与管理更新的同时,电商平台亦有必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实现“生产可记录、安全可预警、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共同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生命安全面前,噱头营销是可耻的,以身试险是可笑的。消费者面对异想天开的噱头营销,有必要保持足够的理性,切勿为了追求刺激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当你“猎奇”的时候,很可能成为别有用心者悄悄瞄准的“猎物”。(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