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8日讯近日,家住日照的苏先生将一面绣着“人民卫士 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日照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的手中,“十分感谢,十分感谢,感谢民警及时把钱追回来了!”苏先生连声道谢。
8月10日,苏先生报案称:其被朋友阎某某诈骗25万元。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工作。9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阎某某传唤到案,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返还诈骗所得25万元。
经查, 2020年6月11日至6月18日,犯罪嫌疑人阎某某虚构其公司改革重组审计出问题发票,需退还之前所报销费用因而急需资金的事实,从其朋友苏先生处诈骗四张信用卡套现共计25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目前,犯罪嫌疑人阎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闪电新闻记者 张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