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肯付10元停车费驾车拖拽保安 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拘役

2020-09-18 14:55:41 作者: 男子不肯付1

东方网记者刘理9月18日报道:为了10块钱停车费,司机张某与停车场保安发生争执,竟加踩油门将保安拽倒在地,致其多处受伤。

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经徐汇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8日,徐汇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2019年2月16日下午1点多,张某和妻子带儿子去本市徐汇区某医院看完病准备回家,来到停车场取车。张某驾驶白色轿车,妻子和孩子坐在后排。当车子开到停车场的门口时,保安师傅贾某过来收费。

“师傅,一共多少钱停车费?”张某问道。“10元钱。”保安回答。因为儿子看病心情不好,加上张某认为保安有点较真,坚持只肯付5元停车费。两个人都不肯让步,争执了起来。

一气之下,张某准备开车强行离开停车场。没想到车子刚启动,贾某为了阻止张某离开,将手从驾驶室车窗伸进车内抓住张某座位上的安全带。

为摆脱纠缠,张某继续踩油门开车,在弄口右转弯时将贾某拖拉数米后摔倒在地,造成贾某身体多处受伤。

经鉴定,被害人贾某因外伤致右颧弓骨折,右眼眶下壁骨折、右上颌窦前壁、外侧壁骨折及肋骨骨折的损伤程度分别构成轻伤二级。

本案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了谅解。

检察官提示,希望广大车主理解收费人员,在享受泊车带来的便利时,做到文明泊车,充分理解收费人员的工作,主动缴纳停车费。如果遇到争议或矛盾,要理性对待,耐心沟通,善于管控自己的情绪,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