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电闸、跳桥就是想让老板第一时间出来跟我协商,尽快给予赔偿。可没想到事情闹到了行政拘留这一步,我感到很后悔。”49岁的康某用拉电闸、跳桥的方式讨要赔偿款,结果把自己赔进了拘留所8天。
事 件 解 读
康某是绍兴高铁高架建设工地的一名工人,但因为在工作中不小心造成了其右脚受伤的一起工伤事故。由于工伤鉴定还没出,对于康某索要的高额赔偿款,单位领导与其多次协商都不欢而散。然而急切需求赔偿款的康某采取了不理智的维权方式。
三番两次,开始不依不饶的“维权路”
8.27拉电闸,导致工地停工2小时8.27下午,康某来到173号桩边找到电箱,恶意拉闸导致正在工作的工人无法正常工作,后工地负责人报警,康某被派出所带走。
8.28拉电闸,导致工地停工2小时8.28上午,被民警劝导无效的康某再次来到173号桩边找到电箱,恶意拉闸导致工地无法正常开工,康某再次被派出所带回。
8.31阻挡大门,阻拦工人工作1小时8月31日,屡教不改的康某再次来到工地,恶意阻挡在工作入口处不让工人进去工作,后又被派出所带回。
爬上高铁高架工地,康某“自断后路”
9月20日凌晨4时许,康某因无法得到赔偿,心中不满,便独自打的来到工地,趁工地看管人员不注意,私自通过铁架爬上高铁高架173号桩。
爬上173号桩的康某怕之后被救援人员靠近,看到平台上有电焊器械,便开始拆毁踏板,把自己一个人留在桩上。所幸康某刚动手不久,便被人发现,工友立即拉断电闸阻止康某继续拆毁踏板,并及时报警。
民警及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多次劝导,康某都无动于衷。之后,康某更是表示不立即往其卡里打7万便只能跳下高架。
后工地管理人员、劳动局等到达现场,与民警共同开展劝导工作。多方经过1个多小时的谈判,最终确定了一个令双方都同意的赔偿方案,之后康某被安全救下。此时已是早上8点多,由于康某不理智的行为,又导致工地工人2个多小时无法上桩工作。
“但康某的行为已经扰乱了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了行政拘留8日处罚。”民警表示,市民维权没有错,但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和合法途径来进行,采用过激的违法手段只会适得其反。
当当当,敲黑板!维权的正确途径!
打工受了工伤,应该怎样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呢?
首先,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申报工伤。第三、申请伤残鉴定。第四、申请工伤待遇。
警 方 提 醒有事要好好讲,切勿采取拉电闸、跳楼等过激手段,这样只会激化矛盾,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解决问题并无任何帮助。如果遇到沟通无果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但是请记住:凡是请冷静,切勿冲动!
信息来源:越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