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大数据“杀熟”!国庆出行前,这些新规要知道!

2020-09-27 11:23:29 作者: 禁止大数据“

“十一”小长假即将开始,全国也将迎来一波出行高峰。随着国庆假期开启,一大批新的政策法规也要开始实施。例如,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了管理办法、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将施行。

资料图:穿汉服的夫妻游客在惠州龙门地派温泉留影 李星凯 摄

不得擅自屏蔽、删除评论!

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整治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不良经营行为。

《规定》第十三条则对擅自删评论或刷好评做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对于大数据“杀熟”现象,《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资料图:安徽黄山首创农药集中配送体系,累计回收废弃农药包装3538万个。张俊 摄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然而随着农药长期大量的施用,农药残留及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10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也将正式施行。

《办法》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办法》指出,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资料图:港珠澳大桥 朱泽辉 摄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自贸片区条例》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

同时,《自贸片区条例》还将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自贸片区条例》变通了国家法规关于进口药品注册的规定,允许香港、澳门已依法批准上市但未获境内注册批准、且在自贸片区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的药品(不含疫苗)、医疗器械在自贸片区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并规定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单抗药物、基因治疗、组织工程等新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机关运行经费、政府债务等需向社会公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省级政府债务限额在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预警,并监督化解债务风险。

资料图:南海开渔节阳江举行,约1300艘渔船出海。阳江市海陵岛 供图

内河船舶新规:拧紧向江河排放污水的“龙头”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船舶垃圾的处理作出了要求,该办法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资料图:9月22日,上海2020年食安封签宣传活动现场首次推出了可循环使用的“食安封签”。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地方:

——上海:食品安全举报最高奖励升至50万

10月1日,最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正式施行。

《办法》扩大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范围,奖励金额方面,《办法》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设立三个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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