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799,满足条件一年后返还!抚顺男子办理健身房“挑战卡”,结果健身房黄了…

2020-09-27 11:26:03 作者: 交799,满

缴纳799元挑战金领取健身单年卡一张,满足约定的健身次数,健身时长以及转发朋友圈次数等条件,这笔挑战金一年后可退还。

说白了,消费者如果挑战成功将有机会免费健身一年。

抚顺男子何先生交了799元之后,一直坚持履行和健身房约定的事项,为的就是在一年后能够退还这799元钱,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健身房中途闭店,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

何先生与位于抚顺市新抚区天朗购物广场五层的抚顺市毕豪斯体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豪斯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签订《毕豪斯健身俱乐部会员协议书》,主要内容载明:“会员卡类别:挑战/1年;会员卡期限:2019.11.1-2020.10.31第1年挑战;备注5:挑战成功退费时携带合同、会员卡及朋友圈132次记录截图”。何先生于同月21日将799元通过微信支付给毕豪斯公司。同月24日,双方另签订《挑战卡会员入会协议书》,主要内容载明:“4、为大力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并缴纳799元挑战金可领取健身单年卡一张。5、单年内在本会所健身次数满132次,每天锻炼限算一次,且一次锻炼需满60分钟并且每次转发朋友圈一条达132次,一年卡挑战金满一年退还”。协议签订后,何先生依约履行了坚持到毕豪斯公司处健身并转发朋友圈的义务,至2020年5月毕豪斯公司处经营场所闭店,导致何先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何先生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主张毕豪斯公司违约责任,返还挑战金799元。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本案原、被告双方已就合同的履行内容及目的等作出约定,原告支付799元挑战金后,已按双方约定履行了合同内容,依据已经履行的合同时间及原告健身次数,如合同正常履行,原告具备全额返还挑战金的可能性,现被告处经营场所闭店,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应属违约,因此对于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并由被告返还其挑战金799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近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作出判决,原告先生与被告抚顺市毕豪斯体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毕豪斯健身俱乐部会员协议书》、《挑战卡会员入会协议书》合法有效并自判决生效之日予以解除;被告抚顺市毕豪斯体育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何先生挑战金799元。

(二三里编辑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