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夫妻自导自演拍摄淫秽视频,姐姐拉上妹妹当“福利姬”牟利,海归硕士嫖娼不忘录视频再“赚”一笔……这类网络色情犯罪扰乱公序良俗,挑战法律底线。今年1月以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重拳打击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截至9月28日,已依法批捕相关案件14件29人,受理审查起诉12件25人,提起公诉4件13人。
亲朋好友组团“下海”
据了解,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办理的这些网络色情案件呈现出“帮带”现象,多名淫秽视频拍摄者互相是情侣、亲属或朋友关系。
9月9日,该院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了与“夜撸社”色情论坛案件相关的张某、林某等8人。其中搭建“夜撸社”色情论坛的张某、林某为夫妻,向论坛出售淫秽视频的小花与小莲为亲姐妹;9月10日,法院判决的一起出售自制淫秽视频案被告人刘某、吕某为相恋多年的情侣。
在被问及为何会带上周围的人从事网络色情犯罪,小花说:“我和妹妹是住在一起的,2019年11月她发现我做‘福利姬’并且靠卖视频赚了一些钱,就也想做,我就教她拍摄,帮她推广,慢慢地她也就入门了……”在此类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有人组建专门的QQ群、微信群分享拍摄经验及内容,互相推介任务和客户资源。除了贩卖淫秽视频,更有甚者发展线下援交业务。
大学生情侣为钱堕落
今年8月25日,同为1996年出生的刘某和男友吕某双双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某在大学校园里认识了吕某,恋爱两年后,两人搬离学生宿舍到校外租房住。在出租房内,刘某会与吕某一起浏览一些色情网站,也会自己拍一些小视频。吕某回忆道:“我在浏览微博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微博上发布一些暴露诱人的照片和文字广告赚了不少钱。之后,我就和女朋友商量着也拍摄一些淫秽视频和图片来吸引他人购买,赚点生活费。”
刚开始,二人以微博、推特等社交平台发布推广自制视频。在收取客户“投食费”后,添加QQ或微信好友,并发送价目表给客户,客户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其购买淫秽视频、图片及穿着过的内衣。
2019年6月,二人大学毕业后,刘某找到一份正当的职业,吕某还在某知名互联网企业工作,但也许是拍摄黄色视频来钱太容易,他们没有选择脚踏实地好好工作赚钱,不到半年就先后辞职,在家中专职拍摄、出售淫秽物品用于牟利。
今年9月10日,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至2020年4月间,刘某与吕某通过出售淫秽物品、视频及图片非法获利53万余元,依法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吕某有期徒刑十年,各并处罚金50万元、30万元。
“95后”成主力
同为1999年出生的情侣陈某、刘某以“白袜袜格罗丫”等名字在微博、推特等社交平台上推广淫秽视频及图片,非法获利13万余元。
在“夜撸社”色情论坛案件中,“福利姬”卓某生于2000年,被依法批捕时未满20周岁。经审查,她与男友制作并储存于手机、百度云盘、腾讯微云中的淫秽视频有43部,制作并储存于电脑中的淫秽视频有348部、淫秽图片有546张。在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间,卓某与男友共计非法获利16万余元。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害怕辛苦”“钱难赚”“以为不犯法”等词语频频从这些“95后”口中吐露出来,懒惰、贪婪以及法律意识缺失让年纪轻轻的他们走上歧途。
在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25人中,涉案“90后”占比 92%,“95后”占比 60%,年龄最小的涉案人员仅18岁。
高学历涉网络色情犯罪屡见不鲜
汪某是留美归国硕士,供职于上海某公司,本来前途一片光明。但2018年下半年时,他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了一家色情网站。汪某说:“我发现网站上其他人有出售自己拍摄的色情视频,我觉得自己也有这个资源,而且也想像网站上其他人一样能赚点钱。”于是,汪某就在网上购买偷拍设备,约女性朋友到酒店发生性关系,并拍下整个过程,之后在电脑上剪辑、出售。经审查,汪某案发前已贩卖淫秽视频10部。
汪某并非个例,还有色情视频分享网站大神“夯先生”,他因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40万元。“夯先生”是海外留学归国的双硕士,被捕前年收入百万,如今只能在监狱里过着“铁窗生活”。
在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25人中,高学历涉案人员占近4成。
办案检察官指出,淫秽视频“热”的背后,既有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个人因素,也折射出网络监管等问题,亟须加强治理。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