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0日讯 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有人却偏偏就是不管不顾,无视法律法规。“双节”假期期间,青岛胶州市一男子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到潍坊高密王吴水库看水景,结果被交警部门查获,最终为自己漠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据了解,10月8日13时30分许,潍坊高密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王吴水库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沿水库大坝路缓慢地前行,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并对其进行检查。
当执勤民警要求摩托车驾驶人出示有关证件时,驾驶员非常诚恳地回答:“我的驾驶证因为到期没审验,早就注销了。”说话间,执勤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味,怀疑其是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驾驶员姓刘,青岛胶州市人,今年56岁。当日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4瓶啤酒,听说高密王吴水库有水了,景色很美,饭后便顾不得睡午觉,骑上摩托车跑了30公里特地过来欣赏水景。知道自己酒后无证驾车不对,他请求民警“能否看在胶州高密一家亲”的情分上,网开一面,执勤交警表示,高密人民热情好客,真诚地欢迎前来游览观光,但是绝不能允许这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因为刘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还是无证驾驶,未戴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给予其1250元罚款的处罚。为了保证刘某的安全,执勤民警将他留在中队,待其酒醒才让他离开。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通讯员 黄启先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