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流水显示,从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的近半年间,祝某银行账户被人几乎在同一ATM机提款50多次,每次提款5000元。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当日,上游新闻刊发的《》报道显示,2020年9月11日,涉案人员祝某在2年服刑期满回家后,发现自己支付宝账户中25万余元不翼而飞。涉嫌盗走他财物的,正是办理自己案件的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辅警唐虎。
随后,祝某向慈利县公安局鲤鱼桥派出所民警反映了此事。数天后,他的银行账户里不仅收到了失窃的25万余元,还收到了嫌疑人唐虎的家属向其给付的1万元利息。
“他(唐虎)是在协助办理案件过程中,大概持续了30分钟,他记住了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及密码等信息,然后通过登陆自己的支付宝转走被害人财物。”张家界市公安局公共关系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案发前,唐虎系慈利县公安局鲤鱼桥派出所辅警。
该负责人表示,张家界市公安局在接到祝某的举报后,迅速介入,并将线索移交给当地纪委监委调查处置。
▲▲9月29日,微信公号溇澧清风报道显示,9月27日,一名群众将“兵贵神速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屈春林手中。图片来源/溇澧清风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9月29日,账号主体显示为中共慈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慈利县监察委员会的微信公众号“溇澧清风”发布文章《县监委4天查结职务犯罪案 退还群众资金25.5万元》称,9月27日,一名群众将“兵贵神速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屈春林手中,言语之中难掩心中的感激之情。
文章称,9月21日晚,慈利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县公安局协辅警唐某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当晚,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初核组迅速展开初核。次日,县监委决定对唐某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组加班加点开展工作,仅用4天时间即调查完毕。办案期间,被调查对象家属主动向县监委退还涉案资金25.5万元。
经查,唐某在任县公安局协辅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9月25日,慈利县监委将唐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日,县监委将涉案资金通过非税专户划转至县公安局。9月27日,被害人收到了退回的相关资金。
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