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10月2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水果、蔬菜、生干坚果及籽类食品、豆类、鲜蛋类共6类产品30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商报记者注意到,3批次不合格食品是黑芝麻、鸭胗,不合格项目涉及酸价、呋喃唑酮代谢物,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东方城东成柳副食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2020-08-14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方市永安农贸市场杨先和光鸡鸭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2020-08-18的鸭胗,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方城东珍爱副食品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2020-08-14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在一般情况下,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果酸价过高,则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芝麻中酸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后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
【责任编辑:王雅婷】
【内容审核:关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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