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贵阳市居住登记表》及由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与《贵阳市居住证》或《贵阳市居住登记表》相一致的居住情况(含居住时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社保局交纳近三年以上(含三年)社保的相关证明。自主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
白云区
(一)白云区就业(上班)人员随迁子女
⒈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⒉父母(监护人)双方到白云区公安局办理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至今)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⒊白云区用工单位给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的“五险”,缴纳时限2018年1月~202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白云区个体工商户人员随迁子女
⒈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⒉父母(监护人)双方到白云区公安局办理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至今)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⒊父母(监护人)一方到白云区工商部门办理三年(2018年1月~2020年5月)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农村双女结扎户人员随迁子女
⒈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⒉父母(监护人)双方到白云区公安局办理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至今)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⒊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提供计生证明、结扎证。
(四)残疾人子女及本人残疾的适龄儿童
⒈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⒉父母(监护人)双方到白云区公安局办理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至今)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⒊父母(监护人)一方或本人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白云区辖区内的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人员随迁子女
1.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监护人)居住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相关手续。
修文县
外县户籍所需条件与材料:
根据学校学位及学生现居住地情况,按照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经相关部门审核的资料统筹安排,学校学位不足时,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或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以下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贵阳市以外户籍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以下条件至少具备一条:
①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于2020年6月10日前(含6月10日)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或不动产权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外县户籍招生程序:
除小学整班移交到初中的学生外,其余小学和初中学生需持就学联系函(贵阳市以外户籍)、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社区)领取《进城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6)并如实填写→持房产资料或劳动合同(社保)等原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审核盖章→将审核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生现居住地乡镇(社区),并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按学生现居住地乡镇(社区)通知,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学校审核、报名注册。
清镇市
(一)招生范围
1.小学所需材料:
(1)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3)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需提供公安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需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初中所需材料:
(1)清镇市辖区内小学毕业学生。
(2)清镇市户籍在清镇市外就读小学毕业学生。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需提供公安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需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息烽县
按照“公办为主、民办为辅、公开平等、就近入学、先公后民、顺序安排、基本保障”原则,结合本县实际,在县城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本县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提供材料
1.外出务工证明:原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开出的外出务工证明。(需加盖公章)
2.户籍证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儿童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务工合同: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县用工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只需提供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需在一年以上(含1年)。4.居住证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要求租房合同经现在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签署意见盖章。外区县户籍的还须提供暂住证。5.其他证件:就读七年级需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开阳县
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预登记,根据招生方案免试就近入学;跨乡镇就读儿童、少年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预登记后,服从随机派位;县外户籍随迁子女需持居住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预登记后,服从随机派位。
县域外户籍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招生流程:
平台根据全县学位情况,随机分配到校。将通过短信和平台提示两种方式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持户口薄、居住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到通知学校现场审核,县直初中新生还须持县城小学(县直小学及城关镇各学校)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到通知学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学生信息并对外公示审核学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