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在四里店镇某村执行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案外人郑某杰、李某、刘某三人蔑视法律权威,故意驾车冲击执行现场、拦截警车并辱骂、撕扯执行干警,严重阻碍干扰法院执行工作,三人全部被方城县人民法院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事情还要从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说起,原来,2010年10月,被执行人郑某在方城县某乡承建了一栋楼房,由申请执行人韩某负责给被执行人郑某承包的工程建梁。工程完工后,郑某一直拖欠韩某工程款未支付,韩某无奈之下于2020年3月向方城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郑某向原告韩某清偿欠款5540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郑某迟迟不愿履行义务,2020年10月15日,韩某向法院申请对判决进行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经通知仍拒不履行义务,方城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措施。
11月3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出发前往方城县四里店镇某村,准备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措施。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向其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被执行人郑某经劝说后也主动坐上了警车。在乘车返回法院途中,经过执行干警对郑某进行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普法教育后,郑某称同意还款,但是没有带钱,便与家人打了一通电话。但当被执行人郑某的儿子郑某杰、儿媳李某、侄子刘某三人到达现场后,却根本没有打算还款。
郑某杰三人先是直接驾车猛加油门对准执行干警和警车冲了过来,直到距执行干警不到一米的距离才猛踩刹车停下,车停下后,执行干警还未来得及说明案件情况,三人便情绪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进行言语攻击,叫嚣着“你们凭啥叫我们还钱!”“我现在就想打你!”边说边开始动手推搡执行干警。见此情形,执行干警再次出示工作证件并对三人进行口头警告,但郑某杰、李某、刘某三人仍然态度蛮横,并以被执行人郑某年龄大身体不好为由极力阻挠执行,继续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撕扯,妄图阻止法院对被执行人郑某实施强制措施。三人的拉扯阻挠,引起了近二百名不明真相群众的驻足围观。
面对此突发情况,执行干警立即向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汇报,院领导郭振业亲自坐镇指挥,一方面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对执行现场进行增援,一方面联系方城县公安局四里店派出所公安民警予以协助。十几分钟后,增援的执行干警和公安民警均赶到执行现场,成功将暴力妨碍执行的郑某杰、李某、刘某三人进行控制,并强制带回法院。鉴于郑某杰、李某、刘某妨碍执行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方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三人分别作出了拘留15天、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三名无知法盲最终为其鲁莽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