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让喝了酒的同伴“代驾”,结果两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

2020-11-06 14:03:33 作者: 男子让喝了酒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周波 记者 王瑞)没有酒后开车,却要因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制裁,这是怎么一回事呢?11 月 5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期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正在办理一起醉酒驾驶案件,两名当事人在收费站前换座位,面对交警询问时对此矢口否认。后经车上其他人证实,再加上监控佐证,最终锁定更换座位这一事实。原来,如此做是为了掩盖其中一人醉酒驾驶,不过,此举反倒让两人同时陷入尴尬境地,因为已经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

△交警查处违法现场 交警供图

交警锁定开车证据

收费站前换座位面对交警矢口否认

前不久凌晨时分,南京高速交警一大队警力正在沪宁高速马群公安检查站执勤,吴警官发现一辆安徽牌照小轿车在收费站区突然停车。随后,主驾驶位的男子下车朝收费站走去,而后排的一名乘客则坐到了驾驶室位置。

按照以往的经验,发生换座位这类情况,大部分驾驶员都是有违法行为的。吴警官立即指挥警辅将车上人员控制住,并把自称 " 尿急 " 的驾驶员江某带至检查站大厅作进一步核查。刚进入检查站,吴警官就闻到了江某身上浓重的酒味,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此外,那名企图顶包的后排乘客刘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0ml/100ml,数据显示其并没有喝酒。

因为事发地点没有监控,无法拍摄出当事人换座位的全过程,于是交警依法对江某进行现场询问,孰料江某矢口否认自己开车的事实,称一路上都是由刘某开的车。而刘某也信誓旦旦表示,一路上都是自己开的车。

醉驾担心被查在证据面前懊悔不已

车上一共有 4 名人员,交警继续对其他乘客进行询问,这一问真相就出来了。其中一名乘车人表示,在上一个服务区江某换了刘某开的车,也就开了几公里远。

同时,吴警官调取了案发路段的监控,证据表明当时确实是由江某开的车,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江某一下慌了神,懊悔不已,表示自己看到小舅子刘某开车开累了,想着替他开一会,也好让他休息一下,没想到刚出收费站看到有交警查车,担心被查处这才想到了换座位的办法。

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目前,江某的血检结果已经出来,数值为 95.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刘某明知江某过量饮酒,仍将机动车交给他上路行驶,并坐在后排同行,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高速一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臧杰就此提醒,以下这些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行为人明知他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未给其找代驾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持有人明知他人饮酒,指使、教唆、胁迫、命令他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由此,刘某明知江某已经醉酒,仍将车辆交由其驾驶,且在后排乘坐通行,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警提醒】

不要向醉酒人员出借车辆,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此外,危险驾驶罪还有多种情形,比如追逐竞驶等等。这些情形均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