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如果你走在路上,
迎面走来一人,
对方手拿菜刀,举止异常,时而大声叫嚷
这样的场景是不是很吓人?
近日在靖江某小区附近
就发生了这样可怕的一幕..
幸好监护人及时报警,
最终没有人员受伤。
11月3日晚上6时许,
靖江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接到一女子报警称
其父亲精神病复发,
持刀在所住小区附近乱逛。
民警迅速带齐防暴装备到达现场,
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正手持菜刀
在住处周围大声叫嚷,情绪激动。
报警女子向民警反映,
其父亲之前患有精神疾病,
当晚喝醉酒后神志不清,疾病复发。
担心出事的她,于是立即报警求助。
经过现场处置人员耐心劝导,
该男子情绪逐渐稳定,
慢慢放下了刀具。
为防伤人自残,
民警为其佩戴上头盔,
最终,
民警配合家属将男子送往医院治疗。
对于精神病患者,很多人谈之色变,
但其实他们中很多人
清醒的时候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我们应该学会正确看待这种病,
没有病人想让自己像个怪物一样被对待。
对于精神疾病患者,
理解比劝说更重要。
当然,我们可以不害怕,
但是也不能太过轻视,
尤其是患者发病时,
是必须要小心对待的,
翻看新闻,
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件不在少数,
病发时往往不能辨认
或错误判断现实与幻觉,
感觉不到自身的存在,
言行思维不受自己支配,
导致一再发生悲剧。
其中最大的原因应该是监护缺席,
既有家属或监护人粗心疏忽,
甚至不闻不问的原因,
也有无钱医治、无法看护
而放任自流的无奈。
患者一旦发病或“脱管”,
就成了埋藏在社会上的一枚
“定时炸弹”。
精神病人因无行为自主能力,
往往在无心中犯下这样那样的错。
群众如偶遇精神病人,
怎样做才能不刺激病人,
并且保护自身安全呢?
如何防范精神病患者的伤害?
一是主动规避。有的群众在看到精神病人的一些“出格”举动时,围观看热闹,甚至哄笑、辱骂、用物品打砸精神病人,这样做容易刺激精神病人,造成更严重后果。群众在遇到精神病人时,尽可能保持距离,避免受到部分有暴力倾向病人的攻击。如发现精神病人破坏财物、攻击他人,应当立即报警。
二是切莫“硬碰硬”。有的群众在遭到精神病人的攻击时,奋起还击,大打出手,这样做容易进一步刺激精神病人。如受到精神病人的攻击,群众应设法躲藏到室内,若一时无法躲避,可以语气放温和,尽量安抚,同时寻找机会躲避。
三是迅速通知精神病人的家属。如遇到熟悉的精神病人单独外出,并有发作倾向,应立即通知病人家属,将病人带回家进行监护。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家,是最温暖、安全的港湾,
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来说,
家人的支持、理解、陪伴
对于其治疗康复非常重要。
所以家里有精神病人的必须小心照顾,
一旦发病,
要及时送医或拨打110报警求助,
有暴力倾向的
需及时送进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