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网友向江阴交提供了一张微信朋友圈截图,截图里是一个女子坐在驾驶室里拍的照片,同时还附文“无证驾驶”。随后,交警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最终确认了该女子的身份,并将她传唤至高新区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一开始,王某并不承认自己驾车上道路行驶了,只说是在车内拍照,发那个朋友圈也是只是为了开个玩笑。不过最后,在民警的不断询问下,王某还是承认了。据她讲,自己当晚和几个朋友从酒吧出来后,就开着朋友的车,沿江阴韭菜港路由南向北行驶了一小段路。回家后,王某将驾车时拍的照片发至朋友圈,并自己留言“无证驾驶”。
经过交警部门核查,事发当天上午,该女子王某刚刚通过驾校科目三的考试,虽然具备一定驾驶技能,但还未取得驾驶证。在这种情况下,她如果私自驾驶私家车上路行驶,那就属于无证驾驶。
鉴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该女子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素材来源:无锡新闻综合频道 实习编辑:葛彦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