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安:浙医一院爆燃事件嫌犯曾因放火罪获刑

2021-01-23 21:01:12 作者: 杭州公安:浙

23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针对浙医一院爆燃事情再次进行通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因长时间患肾脏疾病久治未愈,对曾去医治的数家医院发生不满,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案发前,在其居住地运用烟花爆竹和松香木等克己爆燃物,欲挑选其间的医院施行报复行为。

卢某某,男,39岁,杭州市淳安县人。2014年曾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确定其患有偏执型精力障碍,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因其长时间患有肾病及精力性疾病,曾在省市县多家医院就诊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