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53岁大妈为获利益,暗中为失足女介绍卖淫!起诉书公示

2021-01-28 14:08:57 作者: 江西一53岁

卖淫嫖娼,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一类活动,严峻的违反了社会公德,也破坏了社会风气。关于这类不法活动,公民应该做的是不参加,而且,一旦发现相似活动,第一时间予以告发。

江西一53岁大妈为获利益,私自为失足女介绍卖淫!申述书公示

2021年1月27日,江西九江修水县的一份申述书被公示。在这份申述书中,就提及了一位大妈为获利益,不只不告发卖淫嫖娼,反而为其介绍卖淫的案子。

被告人冷某某,女,现年53岁,江西修水人。

据悉,冷某某由于没有自己的才有所长,但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所以在私自想要逼上梁山,经过介绍卖淫嫖娼这一违法活动来获取很多金钱。

江西一53岁大妈为获利益,私自为失足女介绍卖淫!申述书公示

二零二零年十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冷某某正在修水县某地吸引嫖娼人员。不久,她得知在修水某酒店内,有着两名男性住户想要嫖娼。所以冷某某立刻联系了失足女袁某某、唐某某前往。期间,冷某某与两人协商,依照约好从嫖资中抽取介绍费用。

随后,这两名失足女前往了该酒店,并别离与两名男人产生性关系。可是,在唐某某收取了嫖资而袁某某还未收到嫖资时,四人被警方当场抄获。

江西一53岁大妈为获利益,私自为失足女介绍卖淫!申述书公示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冷某某在家中被修水警方捕获。

经检察院审理,冷某某以牟利为意图,介绍2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行为冒犯国家刑法,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冷某某应该要理解,只要经过正确的方法挣钱,才是遭到法律保护的,才是“洁净的”,

作者:董烨燔

来历:时报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