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来了丨线上买年货,解锁就地过年新姿势!

2021-02-09 18:28:29 作者: 法条来了丨线

一岁一礼,

一寸欢欣;

笙歌间错华筵启,

喜新春新岁。

新春伊始,

《法条来了》

寻着浓浓的年味回来啦!

栏目全新改版晋级,

萌萌的法条君倾情加盟,

精心推出新年特别策划,

给每一位为爱据守的你送上

最最交心的法令小贴士,

陪你一同高兴过大年!

年年岁岁事类似,岁岁年年“货”不同。本年,全国人民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召唤,纷繁挑选就地春节。尽管少了聚会,但热心不减。

携一缕馀香在此,盼千万游子归时。思乡心切,大班年货为顾虑之人邮回去成为了人们寄予怀念的最佳挑选。可火爆的线上购物,却一再呈现“翻车”惨剧。那么,网络直播促销、产品质量不合格,应该找谁担任?商家虚伪宣扬、卖假诈骗,又该怎么维权?本期《法条来了》,法条君约请到了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张韬律师来为我们解疑释惑!

牛年大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实在、精确、及时地发表产品或许服务信息,保证顾客的知情权和挑选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拟买卖、假造用户点评等方法进行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诈骗、误导顾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选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法出售产品,顾客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阐明理由,但下列产品在外:

(一)顾客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许顾客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

(四)交给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产品外,其他依据产品性质并经顾客在购买时承认不宜退货的产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顾客退货的产品应当无缺。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产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顾客付出的产品价款。退回产品的运费由顾客承当;经营者和顾客还有约好的,依照约好。

第三十九条顾客和经营者产生顾客权益争议的,能够经过下列途径处理:

(一)与经营者洽谈宽和;

(二)恳求顾客协会或许依法建立的其他调停安排调停;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依据与经营者达到的裁定协议提请裁定组织裁定;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第二款顾客或许其他受害人因产品缺点形成人身、产业危害的,能够向出售者要求补偿,也能够向生产者要求补偿。归于生产者职责的,出售者补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归于出售者职责的,生产者补偿后,有权向出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