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安徽宁国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号“宁国发布”通报称,2月14日15时50分,接青龙乡大众电话陈述,青龙乡青龙村袁村产生一同直升机坠地事端,现场无人员伤亡。接报后,相关部分敏捷赶赴现场查询处置。
经查,宁国市民刘某(男,65岁,宁国市河沥溪街道人,个体经营)出于个人爱好,于二零二零年4月份在江苏某公司购得一架罗宾逊R44二手民用直升机,拖运至青龙乡袁村七组自己的绳子加工厂院内,未办理飞翔所需航空器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其自己也无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私照)等相关手续。
2月14日10时许,刘某在院内调试直升飞机时,因操作不妥导致直升机在地上失控,旋翼击中右前方地上歪斜侧翻入院内水池,除机身损坏外未形成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现在,相关部分正在查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