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以发优惠券购物卡为名进行诈骗 3个月超16万人受害

2021-02-19 20:56:31 作者: 团伙以发优惠

中新网杭州2月19日电(郭其钰)“为呼应国家召唤,在疫情期间咱们联合线上干流商城渠道,给会员发放优惠券和十万元额度的购物卡”“您只需付出到付快递费及会员服务费39元”……记者19日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得悉,该院日前受理了若干起以发购物卡、优惠券为幌子骗得到付快递费及会员费的欺诈案子,3个月内受害群众超16万人,团伙不合法获利近500万元。

二零二零年5月至7月期间,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要负责人伙同他人制作了“特惠宝”APP、“圆梦金卡”网站和很多“圆梦金卡”卡片,一方面招募业务员拨打欺诈电话,向不特定被害人宣扬虚拟的“圆梦金卡”国家项目。一方面联络传销团伙,假充国家项目负责人,经过微信群构建“厅、局、处、科”四级安排架构,层层开展下线推行该项目。

其虚拟疫情期间政府为影响消费向社会群众发放购物补助和现金福利,谎报仅需付出39元或29元快递到付费用就可以免费收取一张“圆梦金卡”,扫描卡上的二维码下载“特惠宝”APP并注册激活,就可享用10万元现金提现和消费券额度,然后骗得被害人付出的39元或29元快递到付款。到案发时,该团伙共寄出“圆梦金卡”快递件超19万件,骗得近500余万元。

据悉,此案触及多个相关案子,法院审理后,确定该欺诈团伙的首要负责人、很多被招募的业务员和传销团伙中的活跃参加者构成欺诈罪,依法予以惩办。“因为此案欺诈数额特别巨大,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最高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该案承办法官表明。(完)

【修改: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