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寻甸的梁某2017年因醉驾被撤消驾照,之后仍不思悔改,2021年1月他又无证酒驾撞上了寻甸县公安局倘甸派出所的大门。
寻甸县公安局倘甸派出所民警杨闰告知记者:“其时咱们民警在宅院里,正在整理两辆警车上的配备,男人开车进来就撞到派出所左面的门柱上。”
派出所大门上的水泥柱上,有多处显着的擦痕。闯祸的车辆左前车头的翼子板整个翘起,配件都暴露在外。
民警本来以为是驾驭人是因为车技欠安才撞上的派出所大门水泥柱,但接近驾驭室却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但这名驾驭人梁某在民警面前体现的非常淡定,不合作民警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验不说,还想赔点钱完事。
梁某对民警说:“撞了你们派出所的门我赔钱嘛。”
“不是撞了咱们的门,是派出所的门。”
“我赔钱就行了。”
几分钟后,寻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倘甸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交警对梁某说:“先出示你的驾驭证、行驶证。”
“我相同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吗?没有驾驭证还开车。”
“我没有办法,派出所让我下来的啊。”
“让你来派出所你没有驾驭证就开车来吗?”
经过检测,梁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七十九毫克,归于饮酒后驾驭机动车。民警还查询到,2017年梁某就因为醉酒驾驭机动车上路,被交警部门撤消了驾驭证。
梁某对交警说:“我这个工作不古怪,喊我下来就事,我没有办法啊。”
交警回答说:“适当古怪了你这个工作,还不古怪?来派出所你喝酒驾车还无证驾驭,还撞了派出所的大门。”
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
(资料来历:云南都市频道 实习修改:杨诗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