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中山2021年积分入学3月4日起受理

2021-03-04 01:00:31 作者: 家长注意!中

2021年度中山市活动人员积分入学办理作业已准备就绪,3月4日起全面受理,至4月30日完毕。需请求积分入学的活动人员,请到作业镇街(上月参保地的地址镇街)或自己、爱人的产权房子地址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

适用目标

户籍不在中山市、现在在中山市有安稳作业、积分累计到达30分以上,一起具有以下条件的活动人员。

(一)已在中山市处理《广东省寓居证》(含寓居挂号)或《港澳台居民寓居证》。

(二)提出请求的上月已在中山市交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地址地交纳社会保险),且交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请求地址

作业镇街(上月参保地的地址镇街)或自己、爱人的产权房子地址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

受理时刻

积分入学受理开端到当年4月15日完毕(疫情期间,为削减人员集合,受理截止时刻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其他阐明

(一)请求入学排名的活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凹凸进行分镇街排名,排名在发布的目标数内,可按有关规定享用相关待遇。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排的状况下,依据活动人员个人本质、参保状况、寓居状况的所得分数顺次别离排名,如排名仍然并排,则按提出请求的时刻先后确认积分排位。

(二)请求人假造或供给虚伪请求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归入积分入学办理,已获得入学资历的,撤销其资历,所得积分清零,该活动人员不得再请求参与积分入学办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中山市社会信誉系统黑名单。

(三)请求积分入学的活动人员适龄子女须契合入学条件,未曾入读小学(请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请求初中一年级)。

(四)计分方法:入学总积分 = 根底分 + 附加分。

(五)请求人所提交的证明资料须于4月15日前提交(疫情期间,为削减人员集合,受理截止时刻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逾期不作计分。

(六)近5年指二零一六年1月1日至受理截止日期。

积分入学专栏

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基教→积分入学。

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12345

积分计分规范和证明资料一览表